嚴用和 (嘉靖進士)
嚴用和(1531年—1584年),字禮衡,號春門,浙江杭州前衛軍籍,福建福州府懷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嚴用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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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使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懷安縣 浙江杭州前衛軍籍 | |
字號 | 字禮衡 | |
出生 | 辛卯十一月初一日 | |
逝世 | 万历十二年甲申八月 | |
配偶 | 配李氏,累封孺人 | |
親屬 | (子)士毫、士端、士銓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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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七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七十一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元年(1568年)二月授兵科给事中,二年六月升吏科右,九月升本科左,三年三月升工科都,五年二月復除吏科都,万历二年(1574年)八月復除刑科,五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六年正月降山東右參議,八年正月陞本省副使[3]。九年十月升山西参政,十一年七月升陕西按察使,十二年八月卒,
家族
曾祖嚴通;祖父嚴宗盛;父嚴寶,累赠吏科都给事中。前母丁氏,累赠孺人;母吳氏,累封太孺人[4]。兄嚴用相、弟嚴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