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崇功
張崇功(1526年—?),字惟志,號后墅,直隸大名府大名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崇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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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使 | ||
籍貫 | 直隸大名府大名縣 | |
字號 | 字惟志,號后墅 | |
出生 | 丙戌六月初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杨氏,贈安人;继配钱氏,封安人 | |
親屬 | (子)溥、濬、淳、澯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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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五十一名進士[1][2]。兵部观政,四十五年四月授知陽信縣,丁忧。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復除定陶縣,万历元年(1573年)行取,八月升为户部主事,二年七月升遼東管粮郎中,五年三月升遼東兵备佥事,六年十一月升山东右参议,分守辽东[3],報捷者十一次[4]。七年五月升副使,八年六月升参政。万历十一年六月升按察使,俱照旧管事。九月,以御史刘台戍死一事,分守参政张崇功与分巡副使周于德会审断案殊欠精详,俱降一级调用。遂告歸。
家族
曾祖張信;祖父張瓘,教諭;父張自東,贈郎中;母郭氏[5]。兄崇献(庠生)、崇素、孔時(知县)、崇儉、崇庆、弟张孔修(同科进士)、张简(戊辰进士)、崇質(庠生)、张崇雅,字仲白,举人,官濟寧知州。子張澯,文謹有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