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三用

曹三用(?年—?年),號兼三,直隸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太倉市)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崇禎辛未進士。

曹三用

大明
籍貫直隸蘇州府太倉州民籍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天啓元年辛酉科舉人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工部观政,授刑部贵州司主事,年广西主考,七年升湖广司员外郎,崇禎八年(1635年)任直隸河間府知府[1]。十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十一年致仕[2]

參考文獻

官衔
前任:
胡之竑
明朝河間府知府
1636年-崇禎年間
繼任:
亓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