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清亶
潘清亶(1522年—?),字懋誠,號雲麓,浙江紹興府上虞縣,明朝政治人物。
潘清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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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参议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上虞縣民籍 | |
字號 | 字懋誠,號雲麓 | |
出生 | 壬午年八月二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趙氏 | |
親屬 | (子)斯益、斯升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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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登丙辰科会试一百三十名,第三甲第三十四名進士[1][2]。工部观政,授直隶休宁县知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江西道試監察御史[3],三十九年三月實授。四十一年十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四十四年升参议,疏請致仕,卒。
家族
曾祖潘旻,贈兵部主事;祖父潘應,贈工部員外郎;父潘武錫,應例冠帶。母馮氏[4]。兄清正、清彦、清宦、清祜,俱生员;清文(省祭官)、弟清立、清亮、清章(监生)、清学(生员)。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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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騰蛟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56年-1558年 | 繼任: 張敏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