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俸

熊俸(1528年—?),字應秩,號新溪,江西南康府星子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熊俸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江西南康府星子縣
字號字應秩
出生戊子年闰十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封安人
親屬(子)孔阳、调阳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鄉試第十四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進士[1][2]。刑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復除原职,升廣東肇庆府知府,隆慶五年(1571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萬曆元年(1573年)十一月被劾,调补山东。萬曆四年(1576年)復補官廣西梧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熊本明;祖父熊惟政;父熊祚,生员封刑部主事。母徐氏,贈安人;繼母程氏[4]。弟熊仞(生员)、熊傧、熊儯。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鄒光祚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66年-1571年
繼任:
黎桂
前任:
許嶽
明朝梧州府知府
萬曆四年(1576年)上任
繼任:
李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