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名士

羅名士(1532年—?),字以旂,號春谷,河南汝寧府光州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羅名士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河南汝寧府光州
出生壬辰正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谢氏,封安人
親屬(子)羅珽、羅琚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河南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進士[1][2]。都察院观政,四十五十二月授晋江县知县,为官省政,调查严明。在任九月,因丁忧离职[3]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復補饶阳县,六年十月升刑部主事,卒。

家族

曾祖羅綺;祖父羅秀;父羅新,庠生赠主事。前母黃氏,贈安人;母陳氏,封太安人[4]。兄名儒(庠生)、弟名彦(庠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