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鈜(1483年—?年),字仲宣,號小溪,南直隶宁国府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董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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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主事 |
籍貫 | 南直隶宁国府涇縣軍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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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仲宣,號小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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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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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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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文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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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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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行二十七,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2]。官桐乡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卒于官。
家族
曾祖董元亮。祖父董志道,贈知府。父董倬,義官。母陳氏。永感下。兄金;鋭;鏆,俱義官;錬,散官;銀,贡士;弟鑜、鑾、鎔、釴、镃[3]。
伯父董綱、董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