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鈜

董鈜(1483年—?年),字仲宣,號小溪,南直隶宁国府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董鈜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南直隶宁国府涇縣軍籍
字號字仲宣,號小溪
出生十二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文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治《詩經》,行二十七,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三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1][2]。官桐乡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卒于官。

家族

曾祖董元亮。祖父董志道,贈知府。父董倬,義官。母陳氏。永感下。兄金;鋭;鏆,俱義官;錬,散官;銀,贡士;弟鑜、鑾、鎔、釴、镃[3]

伯父董綱董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