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江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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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江書院是歷史上位於四川成都的一個官辦教育機構。[1]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四川按察使刘德芳创建锦江书院,招生员100人,其地址位於文翁石室遗址上,成都府学旁。康熙六十年(1721),锦江书院规模扩大。四川提学使方覲又增修了讲堂学舍,招生名额也有所扩大。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下令各省省城设立一至二所书院。全国共设立书院22所,其中就包括锦江书院[2]嘉庆十九年(1814),成都知府李尧栋又增修讲堂。嘉庆二十四年(1819),四川总督蔣攸銛制定《锦江书院条规十条》。道光年间招生额为150人[3]咸丰时为178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朝廷在全国废书院、兴辦新式學堂,锦江书院停止辦學。学院财产、图书、校具以及院内师生转入新办的四川省高等学堂。院址划归成都府中学堂[4]

高白云、杨彦青、姜尔常、彭端淑李惺、張晉生、顧汝修、敬華南曾在錦江書院教書。[5][1]历任山长為顧汝修、敬華南、張晉生、侯度、姜锡嘏、易简、彭端淑等。无秀才举人及以上资格者,都不得進入錦江書院讀書,而且招生範圍為成都府[6]。锦江书院采用北宋熙宁四年(1071)王安石创立的中央太学三舍之法,即将太学生分为外舍、内舍、下舍三等。一開始入學的学生为外舍,以后每月、每連考试,成绩优秀者依次升舍。李调元李榕、张云谷等曾在此讀書。[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