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綬

明朝政治人物

顧綬(1528年—?),字子印,號近湖,山東東昌府臨清州民籍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顧綬

大明顺德府知府
籍貫直隸蘇州府吳縣人
出生戊子十二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王氏,累赠宜人;继配鄭氏,累封宜人
親屬(子)顾梅、顾植、顾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山東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1][2]。都察院观政,本年十二月授真定知县,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行取,闰六月升刑部主事,五年七月调兵部,六年正月升员外,七月升郎中,万历二年(1574年)二月升顺德知府,五年正月降用,卒。

家族

曾祖顧孟庸;祖父顧彛;父顧景明,累赠郎中。嫡母沈氏,累赠宜人;生母曾氏[3]。女婿于高岡,御史于有年子。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吳迪
明朝真定縣知縣
1567年-1570年
繼任:
郝維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