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可大
黃可大(1529年—?),字士弘,號璧川,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黃可大 | ||
---|---|---|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 |
出生 | 己丑年正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梁氏,封安人加宜人 | |
親屬 | (子)朝觀、朝賁 | |
出身 | ||
|
生平
乙卯科(1555年)廣東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九名進士[1][2]。户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郎中,四十二年升福建佥事,四十五年升湖广右参议,隆慶二年(1568年)十月升广西副使。萬曆元年(1573年)六月復除江西副使,整饬饶州。四年四月升广西右参政,尋以去岁十二月盗劫淮府建昌王夺其印而守臣匿不以闻,被神宗察觉,副使黄可大、知府陈吾德被降边方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