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廷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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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按察司漳南僉事 | ||
籍貫 | 浙江樂清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孟學,號筆山 | |
出生 | 成化二十年(1484年)八月初二日 浙江樂清縣 |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浙江樂清縣 | |
配偶 | 娶陈氏 | |
親屬 | 侯一元(子)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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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廷訓(1484年—1546年),字孟學,號筆山,浙江温州府樂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十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六名[1]。嘉靖初,上疏請設孝宗為皇考,言辭切直。授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冬,大禮議事件事定。侯廷訓心懷不滿,私自刊刻所著議禮書,寄往京師,因此下詔獄拷訊。其子侯一元年僅十三歲,伏闕訟冤,廷訓得釋。贬山东掖县县丞,摄即墨县事。
嘉靖十六年(1537年)任廣東南雄府推官[2]。累官福建按察司漳南僉事,因貪虐而被彈劾為民[3]。
著有《六礼纂要》、《笔山小稿》、《泗志备遗》等。
曾祖侯搢,教谕。祖父侯仁。父侯敬,從仕郎,曾任州判官,母陳氏。严侍下。兄廷詔、廷口、弟廷瞻、廷誡(贡士)、廷論、廷言[4]。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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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瓚 | 明朝南安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李廷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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