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座

聖座拉丁文Sancta Sedes是羅馬主敎(即眾所周知个敎宗)个敎務職權,也是天主敎會內超乎眾敎座之上个主敎敎座。從外交丄搭其他方面話,聖座之言行代表爻整個天主敎會。渠也畀國際法个其他主體視爲主權實體,由敎宗領導,可與其締結外交關係,其行政機構爲羅馬敎廷

徽章
聖座个外交關係

由於聖座个所在地及乃朝其主權管轄範圍爲梵蒂岡城國,各界常以「梵蒂岡」代稱聖座;但嚴格來話,聖座弗同於梵蒂岡城國,後者直到1929年纔出現,而聖座个歷史可遠溯至基督敎會發展早期。在國際關係中,聖座向各國搭國際組織派出个外交代表處或使節,是代表聖座个而非梵蒂岡城國。

組織

梵蒂岡城

敎宗通過聖座个行政機構羅馬敎廷管理爻天主敎會。敎廷最高層由一系列複雜个機構組成,包括敎廷國務院、9聖部、3個敎務法院、以及12個宗座理事會。敎廷國務院由國務樞機卿領導,直接組織敎廷。羅馬敎廷中衹有國務卿居住在梵蒂岡城裏向。其它機構嚜散佈在羅馬城裏,並享有治外法權。

羅馬敎廷裏向頂主要个機構有敎義部,監督天主敎敎義;主敎部,協調全球主敎个任命;萬民福音部,監督所有宗敎活動;正義和平部,負責磋商國際和平搭社會問題。

三個宗敎法庭執行宗敎裁判權。敎廷法院處理一般司法訴訟,最常見个是處理婚姻个合法性。[1]梵蒂岡法官是最高上訴法庭、執行法庭,處理包括敎廷法院在內个判案,執行高層(主敎以及更高級个religious institute)个決議,譬如廢除敎區,解除某人職務咾啥。渠也監視其它層級宗敎法庭个工作。[2]敎廷赦罪院弗處理外事或法令,但處理道德問題,對責難進行赦罪、分配、減刑、認可、寬容以及其它事宜;渠也好特赦。[3]

聖座經濟事務局爲聖座處理財政个機構,其中頂重要个是宗座財產管理局。

敎廷內務管理處負責敎宗个起居、受眾、儀式(嚴格个禮拜儀式除外)。

聖座弗因某一敎宗个離世或辭職而撤銷脫,而是通過弗同个規則宗座從缺來運行。宗座從缺期間,天主敎廷个政府部門主任(例如the prefects of congregations)隔手補位,除脫首席贖免官之外,執行赦免搭分配。羅馬聖敎會總司庫在昰歇執行聖座个財政事務。聖座个執政,即天主敎會,交畀由樞機團來管理。敎會法禁止樞機團搭總司庫在昰歇對敎會體制做出任何變革。

國際法中个地位

無論在國際慣例還是在當代法律中,聖座全畀國際公法承認,在權利搭義務丄等同於主權國家。聖座弗同於梵蒂岡城,並弗具備國際法關於主權國家个標準——有常住人口,一定个領土,穩定个政府,有能力搭別國建交。但在事實丄,聖座搭180個國家建交,滿足爻國際法个法人要求[4],蓋咾在政府搭國際組織事務中算爲“成員國”[5]。聖座“應受由主權國家所組成个國際社會之尊重,享有國際法主體待遇,有權在爲建立搭維護世界和平所預備个國際法框架下參與外交事務,搭若干國家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个國際協議。”[6]

聖座外交

自中世紀以來,聖座就畀視爲一個主權國家。聖座搭180個主權國家保持著外交關係,包括中華民國、馬爾他騎士團以及其它主權組織,像歐盟、巴勒斯坦解放組織[7][8];69個外交使節承認聖座在場羅馬。

註釋

參攷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