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
三法印(梵語:Trilakṣaṇā dharmamudrā 或 Tri-dṛṣṭi-nimitta-mudrā),佛教術語,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靜」三項標準,大乘佛教認為可以用這三項標準來驗證教說是否屬於佛教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其內容可見於《雜阿含經》,但將這三種教說並列,稱為三法印,可最早追溯至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字義
三法印中的「印」,可對應到梵語:mudrā,是圖章、印章之意。如普光在《俱舍論記》中,認為三法印如同印章,可用來印證佛法,因此得名[1]。
起源
三法印的內容最早出自《雜阿含經》中,諸比丘教導闡陀的內容,為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三者,但在《雜阿含經》中並未稱此為法印[2]。正式舉出三法印的名稱,則是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3],與說一切有部《法蘊足論》中[4]。印順法師認為,三法印是由三三昧發展而來[5]。
其他法印說
諸佛教印
七佛通戒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聖法印
《雜阿含經》中,將隨順三解脫門,觀察無常,離慢知見,得清淨見,稱之為「聖法印」[10][11][12]。
《瑜伽師地論》解釋了「聖法印」[13],由遍知無常等八相,出離過患,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14]。
四法印
《增壹阿含經》中將一切行無常、苦、無我,涅槃,並列為四法本末[15]。《瑜伽師地論》中,稱之為四種法嗢拖南(梵語:Udāna):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苦,一切法無有我,涅槃寂静[16][17],此四者為佛菩薩欲令有情清淨,依三解脫門[18],而說的記事教導[19]。
《大智度論》中記載另一種法印,將無常、無我、無相與涅槃寂滅,四者合稱四法印[20]。
五法印
根據《維摩詰經》,有五法印的說法,即無常(諸行無常),苦(諸漏是苦),空(諸法本空),無我(諸法無我),寂滅(涅槃寂靜)五者[21]。
實相印
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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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三法印同時也是佛教與在其之前的婆羅門教以及其他沙門教派,相比較時的主要不同之處。佛教在許多方面,承襲或相似於婆羅門教和沙門傳統,如禪定、頭陀行等,佛教反對苦行:悉達多太子雖曾在苦行林苦修六年。後來他覺悟到苦行非正道,不能解脫。於是捨棄苦行,另求正法[26]。三法印即是佛教與婆羅門教的不同處,三法印為佛所宣說,用來印證真如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