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衙

(重定向自东谯楼

118°26′06″E / 29.86576°N 118.43489°E / 29.86576; 118.43489

徽州府衙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中和街120号,为古徽州府治所所在,始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改歙州为徽州时,初为徽州州治,绍熙端平年间重建。元因之为徽州路路治,至正年间再次重建。明初相继改为行枢密院和指挥使司,府治权设于其西侧原经历司址,洪武三年(1370)复为徽州府治,明正统弘治崇祯,清康熙雍正乾隆道光时均有重修[1][2][注 1]。原主要建筑有谯楼、仪门、正堂、后堂和知府廨等。1949年后用作歙县县政府,1980年代因兴建新的县政府大楼,除谯楼与后堂外大部分建筑被拆除[3]。自2009年4月起歙县政府投资2亿元,参照明弘治《徽州府志》所载的府治公廨图进行了原址重建,总占地面积2.4公顷,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4],2012年11月正式对外开放[5]。所复原的建筑单体参照了歙县现有的明中期建筑遗存,采用明代小式做法,如徽州冬瓜梁、插拱、穿斗式厅堂构架,室内作砌上明造等,其色彩则参照《明会典》,“梁栋檐桷,用青碧绘饰”,“门用黑油”[6]

徽州府衙

仪门,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黄山市歙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明清—现代
编号6-67
登录2012年6月

布局

衙署为地方城市最高行政长官的驻在机构及第宅所在,为古代城市中最重要的建筑组群之一。徽州府衙位于原徽州府城内西北,西侧紧靠城墙,宋代时其建筑大致由南谯楼(外有宣诏、班春二亭)、仪门(军资库、公使酒库分列两侧)、设厅[注 2](号舍盖堂,其外东厢楼设防守库,西厢楼设甲仗库)及后部的紫翠楼、静治燕香之堂、清心阁、黄山堂等建筑组成,史载黄山楼踞城为之,可北望黄山天都诸峰[7]

明代府衙布局多以中轴对称、左尊右卑[注 3]和前衙后邸为基本原则[8]。正统年间重修后的徽州府衙以一条南北向的主体甬道为中轴线,牌坊、南谯楼、仪门、正堂、后堂和知府廨等主要建筑依次排列在这一中轴线上,前为礼仪性的大门广场和行使权力的治事之堂,后部及左右为行政人员的办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所,知府廨位于堂后,同知署位于东路,后为通判署,经历署位于西路,大致按照左尊右卑的原则布置(图)。原另有推官署、知事署、照磨所和司狱司署等,后均裁撤,至清道光时均为空地[9]

建筑

南谯楼

南谯楼,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黄山市歙县
分类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及其它
时代明-清
编号3-19
登录1989年5月
东谯楼

东谯楼,2014年11月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黄山市歙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5-73
登录2004年10月

南谯楼为府衙南门,亦为正门,紧靠原徽州府城西门潮水门,最初为唐代歙州子城的正门城楼,北宋宣和年间重筑城墙时废子城,同时重修此门作为谯楼[10][11],与东谯楼均坐高台之上,高约20米,宽约15米,进深约10米,中辟宽4.5米的方形门阙,其形制保留了唐宋遗制,通道两壁各竖立13根围1米余的木柱,其中门扇处隐去2根,显露24根,均呈10度左右斜倚墙壁,故俗称“二十四根柱”,上为重檐悬山顶二层木构楼阁,面阔七间。歙县博物馆一度设于此处,后因场地限制迁往新安碑园。明代南谯楼外西为旌善亭,东为申明亭,南有承宣坊和照墙,今承宣坊为重建,其它已不存。

钟楼位于南谯楼外东侧,为明弘治时所筑,时知府何歆认为钟鼓相应,于谯楼上置鼓,应就近建钟楼,此楼亦建于高台之上,与西城楼东西相对,面阔三间[12],今已不存。

东谯楼为府衙东门,又名鼓楼、迎和门、阳和门,始建于南宋绍兴二十年(1150),时城中偶有火灾,传南门于风水不利(有观点认为因南面所对的五魁山谐音五鬼山[13]),遂在仪门东侧另筑东谯楼,南谯楼则除接诏、进表、迎官等大事外平时闭而不用,原南谯楼所设铜漏壶、更筹、漏箭等报时器具亦迁至东谯楼,南谯楼则改奉北方水神真武神,取水能胜火之意,直至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认为天下治所皆为南向[注 4],城中火患因地窄民稠、民居又无封火墙所致,且府衙改由东向出入后火患并未减少,遂重新启用南谯楼[11],清代因之[14]。现存形制为清同治时大修所致,高约13米,宽约12米,进深约10米,下为高台,上为重檐歇山顶二层木构楼阁,面阔三间[15]。1993年重修并辟为古歙历史陈列馆,楼外为中和街,并紧邻许国石坊

仪门位于南谯楼以北约80米[注 5],面阔三间[注 6],左右耳房各两间,硬山顶。明代仪门外西侧为管理粮务的机构督粮厅,其正厅三间,两廊为征输库各九间,东侧为用于储藏钱帛的庆积库五间和喂养各官钦给马匹的马房两间[1],庆积库南侧为军事机构清军厅和掌理刑法的机构理刑厅,正厅三间,左右各厢房三间,与督粮厅均为明弘治时所增筑[16],今均已不存,南谯楼与仪门间为开敞广场。

前堂、后堂位于建筑群中心,原以穿堂两间相连(今穿堂已不存),其中前堂为发布政令、举行典礼和审理案件之处,后堂为知府升堂前整理衣冠、查看卷宗和稍事休息之处[17],面阔均为三间[注 7],左右耳房各两间,内左右厢房各三间,均为硬山顶。堂外东西廊各十三间,为六曹所在,其排列左文右武,东列吏、户、礼三房,西列兵、刑、工三房,兵、刑、工三房后为吏舍[1]。堂前有东西息民亭和戒石碑亭,戒石碑上原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后改为禁革火耗等项[18]。东西耳房原为储藏藉册的架阁库,后与仪门外的庆积库调换功能,改为储藏钱帛,与六曹相对,东储吏、户、礼各项所需,西储兵、刑、工各项所需[19]

知府廨位于堂后,由宅门、宅前堂和宅后堂等组成,前后堂面阔均为三间,左右耳房各一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均为硬山顶,同知、通判、经历各署布局大致与知府廨类似,其后为宋代紫翠楼、黄山堂和清心阁故址,明弘治十六年(1503)知府何歆欲恢复旧迹,因地势有限,只建清心阁三间,启窗四面,其上可北望黄山,阁前凿池一方,可使天光云影与黄山相映耀[1]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