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

社会学术语

公共领域(英語:public sphere)是一个哲学社会学概念,指介于国家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公民可以在这个空间内自由参与公共事务而不受干涉[1]。此概念源自1950年代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public realm”概念[2],隨後由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在其1962出版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正式提出並作了充分阐释[3],产生了广泛影响。

與公共领域在字面上容易混淆的一个词语是“公有领域”,系著作權法术语,指作品、發明等知识财产不为任何个人或团体所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