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

出土文獻是指具文字記載其上的出土文物。而狹義的定義則專指考古發掘出的典籍及文書之類的出土文物。[1]這是相對於傳世文獻的一個概念。[2]此處「傳世文獻」又稱為「傳統文獻」。[3]

定義

著重在出土概念的文獻總稱,廣義地看,凡經考古發掘出土的文字材料,都可叫做出土文献。這些材料涵蓋了甲骨文金文、战国盟书、玺印简牍帛书敦煌文献吐鲁番文书历代墓志,以及佉卢文等古民族文字等等。[2]

狹義地看,出土文獻則專指「出土的书籍(包括典籍和公、私文书),主要是指上个世纪大量出土的简牍、帛书和纸质文书等」。[2]

功用

出土文獻為歷來研究文學史的問題提供解答。例如「樂府」,舊說是漢武帝立樂府,但出土的秦代編鐘刻有「樂府」二字,便推翻了舊說[3]。對中國文學研究的影響所及,涵蓋了版本研究文本研究、傳統校勘訓詁研究等方面[3]

出土文獻提供的證據被王國維援用於考證傳世文獻及其中歷來各家的注解,因而提出「二重證據法」,主要是以出土文獻(即王國維稱之地下材料)的文字資料與傳世文獻對照研究。[4]

李學勤:「傳世文書面文獻在流傳過程中,不管有意還是無意,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歪曲和變化。而考古獲得的文字資料就不一樣,它是我們能直接看到的古代原始遺存,因此具有更高的學術價值。至少有兩點是最明顯的,一是據以判斷傳世古籍的年代,一是據以校讀傳世古籍裡的字詞與文句。」[5]

中國出土文獻

三世紀

(远古到战国)
281年盗墓者发现的古代文献。

十七世紀

(西元781年)
1623至1625年間於陝西西安發現

十九世紀

二十世紀

二十一世紀

西洋出土文獻

十六世紀

(西元前552-486年間的某年)
1598年於貝希斯敦山英语Mount Behistun(Mount Behistun)發現;1843年左右破譯

十八世紀

(西元前196年)
1799年於羅塞塔發現

參見

注釋

參考文獻

  • 李晚成,2000。《出土文獻與中國文學研究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文學遺產》: 2000(3): 17。
  • 李學勤,裘錫圭,2000。《新學問大都由于新發現──考古發現與先秦、秦漢典籍文化》。《文學遺產》: 2000 (3): 4-17。
  • 蔡敏,2008。《出土文献(以简帛文书为主)的编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古籍网》,擷取自《国学资讯》網頁文件。擷取於201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