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廷元

刘廷元(?—?),字献之,號方瀛浙江嘉兴府平湖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4年)丁酉科浙江乡试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都察院觀政,初授南海知县,三十八年考選,四十年授陕西道御史,四十二年巡视光禄寺,四十四年真定巡按[1],四十八年順天巡按,天启二年(1622年)为刑科给事中张鹏云、御史马逢皋疏论,降三级调外任[2]。五年(1625年)起升太仆寺少卿,六年二月升太常寺卿管少卿事,本年升左副都御史,加升右都御史[3],升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4],崇祯元年(1628年)改北工部尚书。[5]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陳一元
明朝南海县知县
萬曆三十二年-三十八年
繼任:
陈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