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

历史军队
(重定向自南京军区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机关驻地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的战役军团,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建制,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双重领导。领导和指挥驻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空军部队。主要担负本区防空作战,空中进攻作战,协同陆、海军作战等任务[1]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

存在時期1950年至2016年
國家或地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效忠於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軍種空军
直屬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
駐軍/總部南京市
專用顏色   红色天蓝色
進行曲中国空军进行曲

沿革

1950年5月30日,中央军委批准,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航空处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空军司令部。1950年8月1日,在南京成立。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工程部、干部管理部。1950年9月,移驻上海与上海防空司令部合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空军司令部兼上海防空司令部。1950年12月,与上海防空司令部分编并迁回南京,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空军司令部。1954年5月15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空军部。1955年5月6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1957年9月5日,与南京军区防空军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1970年2月,南京军区空军机关整编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1976年2月增设航空工程部,1993年9月改称装备技术部,1998年12月整编为装备部。1985年9月,南京军区空军与福州军区空军合并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空军[1][2]

华东军区空军机关成立之后,首先接收并领导了原先由华东军区领导的笕桥航空预科总队和人民空军第一支航空兵部队——空军第四混成旅。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组建8个航空兵师等部队,分驻在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上海市。1952年8月和1953年3月,先后组建2个空军军部。1955年3月,随着重新划分全国军区,驻山东省空军部队划归华北军区空军建制,驻江西省空军部队由中南军区空军划归华东军区空军建制。1957年6月,驻福建省防空军部队划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1957年8月,南京军区防空军所辖部队、学校划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1959年5月,驻江西省空军部队划归福州军区空军建制。1975年2月,南京军区空军辖区空军院校,从空军直属改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1976年1月,撤销1个空军军部。1985年下半年,福州军区空军机关整编为空军军部,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部分单位调整、撤销、合并。到20世纪末,南京军区空军已成为包括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通信兵及其他专业兵的合成军队[1][2]

南京军区空军长期担负华东地区防空作战任务,军区空军机关及部分部队先后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和配合陆、海军解放一江山岛等。1951年7月,军区空军司令员聂凤智率机关人员赴辽东省东丰县(今吉林省东丰县),组建中朝空军联合轰炸机指挥所,同年12月撤销。1952年7月,司令员聂凤智率机关人员558人赴辽东省安东(今辽宁省丹东市),接替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指挥机构的作战指挥任务,到1953年12月归建。空军第二、第十、第十二、第十六师先后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击落了以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飞机62架、击伤18架。空军第二师大队长徐怀堂、副大队长王天保各击落美国空军F-86型飞机1架,开创了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以活塞式飞机击落喷气式飞机的先例。1954年8月至1955年1月,在解放一江山岛作战中,军区空军奉命组成空军前线指挥所,统一指挥参战的空军、海军航空兵部队,击沉、击伤台湾中华民国海军军舰5艘,摧毁一江山岛炮兵阵地、火力点、指挥机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面部队渡海登陆作战创造了条件。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南京军区空军部队多次击落、击伤美国和台湾中华民国空军侵入中国大陆袭扰、侦察的飞机。1952年9月20日,空军第二师飞行员何中道、李永年在上海地区击落美国空军B-29型飞机1架,取得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兵执行国土防空作战任务的第一次战果。1956年6月23日,空军第十二师团长鲁珉击落台湾中华民国空军侵入大陆的B-17型飞机1架,首创国土防空作战中航空兵夜间击落敌机纪录。1968年1月至3月,空军第三师作战小分队在云南蒙自地区连续击落美国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3架。南京军区空军部队还参加了首都国庆阅兵、科研试飞、诸军兵种演练等任务,并执行抗洪抢险等任务[1][2]

历任领导


荣誉

曾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有:

  • 空军航空兵第三师1983年3月至1993年3月连续10年杜绝等级飞行事故,被中央军委记集体一等功[1][2]
  • 王海中队:由空军授予[1][2]
  • 英雄炮四班:由空军授予[1][2]
  • 精神文明模范连:由空军授予[1][2]
  • 模范飞行大队:由空军授予[1][2]
  • 神勇大队:由空军授予[1][2]
  • 先锋强击大队:由空军授予[1][2]

曾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有:

  • 二级战斗英雄:王天保、郑长华、张伟良、宋宗周、刘建汉。由空军授予[1][2]
  • 轰炸射击尖兵:王永贵。由空军授予[1][2]
  • 模范机械师:徐亚东。由空军授予[1][2]
  • 模范飞行大队长:童天云。由空军授予[1][2]
  • 模范飞行员:崔文戈。由空军授予[1][2]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