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禮部尚書

(重定向自南京禮部尚書

明朝禮部尚書,為明朝六部禮部的最高級長官,別稱“大宗伯”(左右侍郎稱“少宗伯”),負責掌管全國的禮儀、祭祀、宴饗、貢舉、外交、宗教事务等政令,為正二品[1]永樂遷都後,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其實“南京禮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2]

沿革

明朝洪武元年,朱元璋设置禮部。洪武六年,增设禮部尚书和禮部侍郎各一人,并在總部,祠部,膳部,主客部这四个部门各设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隸屬中書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罷黜宰相与中書省[3],并仿照《周官》六卿之制,直屬六部,并各設尚書、侍郎各一名。洪武二十二年,改總部為儀部。洪武二十九年,改儀部、祠部、膳部為儀制、祠祭、精膳,惟主客仍舊,俱稱為清吏司。合併后的禮部職權包括祭祀、典樂、典教、宗籓、外蕃,以致醫師、膳夫、伶人等均由概兼管。成化、弘治年間以後,均以翰林院儒臣擔任禮部事務[4]

著名礼部尚书

南明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