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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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1],授山陽縣知縣。天啓七年(1627年)任江南(應天)鄉試同考官。崇祯四年(1631年)升工部虞衡司主事,管理盔甲厂,五年因上疏建言,被降级、革职。後起复兵部武库司主事。
明亡後仕清。順治元年(1644年),授山西天津兵備道參議[2]。順治二年(1645年)升山西學政[3]、山西按察司副使[4]、布政使司參政[5]。順治三年(1646年)改江南右布政使[6]。順治八年(1651年)改廣西左布政使[6]。順治十三年(1656年)任宗人府府丞[7]、工部右侍郎[7],后改工部左侍郎[7]。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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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練國事 | 明朝山陽縣知縣 1622年-1628年 | 繼任: 朱國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