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維華

岳維華(1535年—?),字汝西,號三峰,直隸廣平府曲周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岳維華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廣平府曲周縣
出生乙未八月二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李氏,贈宜人;继配王氏,封宜人
親屬(子)岳大望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六十六名,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礼部观政,本年六月授祥符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三月调平遥县,三年十月升松江府同知,萬曆元年(1573年)十二月升本府知府,七年四月降汾州知州,十三年三月升户部员外,十四年正月升郎中,十五年七月給假。十六年闰六月升临洮府知府,二十年升陕西副使。

家族

曾祖岳高;祖父岳齡,紀善;父岳充,训导;母李氏,封宜人[3]。弟维霍(武学教授)、维松(庠生)、维崐(举人)、维崙(庠生)。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程遠
明朝祥符县知县
1565年—1568年
繼任:
謝萬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