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存仁

常存仁(1540年—?),字靜甫,號體山,山西澤州高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常存仁

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山西澤州高平縣
字號字靜甫
出生庚子二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郭氏,累赠安人;继配刘氏,累封安人
親屬(子)衍祚、衍祥、衍禧、衍祐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山西鄉試第四十名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九名進士[1][2]。吏部观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官直隸邢臺縣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升刑部主事,四年八月调户部,万历二年(1574年)三月復除刑部,四年四月调兵部,七月升员外,五年二月升郎中,五月升彰德府知府,九年八月升陕西副使,卒官。

家族

曾祖常貞;祖父常岱;父常懋,累封贈主事;母韓氏,累封太安人[3]。弟常依仁(庠生)。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賀邦泰
明朝彰德府知府
1578年-1581年
繼任:
李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