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战争罪行
(重定向自德軍戰爭罪行)
德意志帝國與納粹德國時期的德國政府曾組織、下令並进行了多项战争犯罪行为。一戰前就有赫雷羅人和納馬人大屠殺的案例,到了兩次大戰更有多起紀錄。其中在二战時,纳粹德国政府实行的种族屠杀导致六百萬犹太人死亡。大屠杀为其中最为知名的例子,与此同时也有数百万人死于德国在战争中的行为。
一战前
一戰
一戰時期,德國曾違反海牙公約在戰場上大量使用化學武器,造成許多人員傷亡[1]。另外在西線戰場作戰時,亦曾犯下一系列暴行蹂躪比利時[2]。
海戰部分,德國也曾經砲轟英國沿岸城市,同樣違反海牙公約中未經警告就砲轟未設防地區的規定[3]。1915年起施行的無限制潛艇戰同樣具有爭議,因為德軍不僅攻擊軍艦,民用船隻也一律擊沉。
二战时期
種族滅絕
德国的種族滅絕計劃由阿道夫·希特勒和納粹黨領導[4],約600萬名猶太人被屠殺[5]。當中超過100萬名猶太兒童及約200萬名猶太婦女在大屠殺中喪生[6][7]。
奴工剝削
又稱為「IG法本」的法本公司,曾在在奧斯維辛集中營裡獨自建立工廠,強迫集中營囚犯為其無償勞動。由於勞動過度與惡劣的生活環境,工人的平均生命只有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