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印度教)

(重定向自我 (印度哲学)

梵語आत्मन्Ātman),梵文名詞,意為真正的我,內在的自我,與自我(Ahaṃkara)、心(citta)及具身存在(Prakṛti)不同,此詞指純粹的意識,為了獲得解脫,人須要獲得自我知識。這個術語起源自古印度宗教,在各宗派中普遍被接受(除佛教),被視為是輪迴的根基,後被印度教承襲。在印度哲學中,特別是在印度教中的吠檀多派與我合一,是古印度所指的終極實在,是超越和不可規範的唯一實在,被視為是精神與物質的第一原理第一因佛教不認可這種學說,主張一切法無我(anatta)。古代漢譯典籍中就將其譯為“”,不與普通的人稱指代加以區別化,現代常譯為“梵我”以示區別,也有意譯為主體,或俗稱的靈魂

字源

梵文巴利文中的我(梵文:ātman,巴利文:atta),源起於共同的印欧语系字根,*ēt-men,原義是呼吸古英文中的 æthm德文中的 Atem,與希臘文的前綴字atmo-,都來自於同一字根。

概論

奧義書中,提出每個人的內在自我,同宇宙超驗本體梵為一體英语Tat_Tvam_Asi[1],又稱梵我、小梵。它本身常住不變,清淨不受污染,是輪迴的基礎。通過宗教修行,與回到合一,即是解脫,吠檀多派繼承此概念。

神我

神我是古印度數論哲學的核心概念。在《梨俱吠陀》,宇宙源於最初的原人。數論派繼承此觀念,提出“神我”與“本性”之二元論哲學[2],用來與吠檀多主義“梵我幻”不二論相抗衡。數論派,立二十五諦,以本性作為第一諦,稱為自性諦[3]。又稱原質、冥性、冥諦、冥態(梵tamas)、勝因(梵pradhāna)、勝性[4]。本性為神我所受用[5],能生中間二十三諦(覺、我慢、五知根、心根、五作根、五唯、五大)[6],為世間一切變化的根本原因,也是一切現象生成的原因[7]

數論派認為,神我被細微身所包裹,位於身體的最核心,當死亡時,會離開身體,進入下一輪迴。因其為輪迴的根本,所以又稱因果身,或因果體。

與作為純粹意識的梵我不同,神我更像是一個能夠發揮主導性作用的君王,跟古時中醫學理論中具有心主神明之作用的藏神這個概念很相似。 《广林奥义书》記載:「于是其心端之光明炽盛,以其光明照耀也,性灵(神我)遂或由眼,或由顶,或由身体余处转离(其身),以其转离也,生命随之而离,以生命之出离也,生命诸气息皆随之而离;彼则化为智识身,有智识者随之(而俱)离转。于是彼之明、业、夙慧,皆正得之。」根據這種説法,神我不仅单独存在,而且处于具主导性的君王地位,其它的要素都是其奴仆及随从[8]

佛教的看法

初期佛教吸收了奧義書所提出的關於輪迴的部份説法,但否定了梵我論的正確性,佛教創立了無我論,認為五蘊身心的一切,包括識蘊皆是的、的、無常的、無我的,與認為在實體層面上有一個常住妙樂的梵我的梵我論形成鮮明對比[9]

註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