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財廳

韓國政府負責保護與發揚文化財的機構

文化財廳[1]朝鮮語:문화재청文化財廳 Munhwajae-cheong),是大韓民國政府负责保护與發揚文化財的机构。总部位於大田广域市政府大田廳舍朝鲜语정부대전청사。隸屬於文化體育觀光部,原爲文化財管理局,1999年升格为廳。 [2]

 大韓民國政府機構
文化財廳
문화재청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99年5月24日
前身機構文化財管理局
機構類型政府機構
机构驻地大田广域市西區廳舍路189號
机构首长廳長:崔應天
上级部门文化體育觀光部
網站www.cha.go.kr

歷史

1945年11月,駐朝鮮美國軍政廳接管李王職後將其改組爲舊皇室事務廳,專司文化財的保护與管理工作。1955年,改組爲舊皇室財產事務總局。1961年10月,文化財管理局成立。[2]1962年,《文化财保护法》出臺,以日本1950年《文化财保护法》为蓝本。[3]

事跡

根据1962年《文化财保护法》第2条,文化財主要可分为有形文化財、無形文化財、紀念物、民俗文化財等。[4]

2010年,文化財廳参与光化門修复项目,[5]修復好的牌匾於当天揭幕。但到11月初,木匾“光”左侧與“化”下方出現长而垂直的裂缝。文化財廳稱是秋季乾燥天氣導致木材收縮,但專家提出異議,表示是因爲用未熟松木板趕工期,而且木材乾燥不當。[6][7]多次論爭後,裂缝得到修复,政府又委托製造了新匾。2011年9月,新匾的13块木板被切开,之后在江原道自然干燥。但是,在文化財廳针对5000人的调查中,有58.7%的人表示應用韩文題字,41.3%的人表示應用漢字,而1395年的原版是漢字。咨询过的大多数专家认为,題字应覆刻原版。[8]

2012年12月,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將《阿里郎》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9],文化財廳公布五年计划,以保存並發揚这首歌。该计划旨在支持区域组织的阿里郎音乐节,并为歌曲、展览、基金研究建立档案,已拨款3360萬韓圓。[10]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