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用

朱用(1497年—1579年),字伯際,别号嵩野,河南河南衛(今屬洛阳)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用

大明山西左布政使
籍貫河南河南衛軍籍
出生弘治十年丁巳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萬曆七年正月初九日
配偶沈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河南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五名,登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工部屯田司主事,二十一年秋转营缮司员外郎,逾年冬转虞衡司郎中,二十三年甲辰秋擢知陕西汉中府。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正月以陝西按察副使分巡河西,备兵延鄜[3]。三十二年癸丑转西宁分守参政,三十五年丙辰秋升山东按察使,逾年冬擢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三十七年夏转左使,丁憂去職。万历七年卒,年八十三。

家族

其先姑苏人,始祖道興,明初從軍山西,又徙河南,入洛陽為衛籍。高祖允中;曾祖朱旺;祖父朱通;父朱永,别号善菴,母李氏[4][5]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