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祥

李元祥(626年—680年9月7日),唐高祖李淵第二十子,母为杨素之女楊嬪(601年—657年)。

631年,封許王。637年,徙封江王、任蘇州刺史、受实封八百户。649年、加增实封千户。唐高宗即位后,历任金州鄜州鄭州刺史。李元祥性格贪婪、好搜集金宝,贪得无厌。与弟弟滕王李元嬰、侄儿蒋王李惲、哥哥虢王李鳳以貪欲暴虐闻名,王府官属都不愿做他们的下属,说:“宁向,不事江、滕、蒋、虢。”元祥体态宽大,腰帯相当于十个人的腰围,饭量相当于数人。当時韓王李元嘉、虢王李鳳、魏王李泰都体态宽大,但都不及李元祥。李元祥还瞎了一个眼。据其墓志记载,李元祥逝世于调露二年七月廿七日(680年9月7日),春秋五十有五,追贈司徒并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1]

子孙

7子:

  • 李晫,封永嘉王、復州刺史,犯禽兽之行,赐死于家。
  • 李皎,封武陽王
    • 李丛,以幼流死岭表,葬南安,人号其冢为“天孙墓”。
  • 李昕,封任国公
  • 李晧,封義興郡公
  • 李炅,封广平郡公,官澧州刺史,出继邓王李元裕,娶右屯卫将军杨知庆女杨无量寿,有嫡子
    • 李孝先,嗣邓王、右监门卫大将军
    • 李继先,信王傅
    • 李继宗,嗣武阳郡王,降澧国公,国子祭酒、金吾卫大将军
    • 李继贤,中郎将
  • 李晃,封鉅鹿郡公
  • 李暹

后来李元祥孙武阳郡王李堪继嗣为澧国公,其为何人之子不详。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旧唐書》卷六十四 列传第十四 江王元祥传
  • 新唐書》卷七十九 列传第四 江王元祥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