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通志

江南通志》是清朝政府編修的一部有關江南省地方志,分兩次編輯。首先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由两江总督于成龙江苏巡抚余国柱安徽巡抚徐国相等按礼部要求编纂,共76卷。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下诏要求重修。雍正九年(1731年)十月,[1]當局在江宁设局重修江南通志,两江总督高文良、江苏巡抚尹继善、安徽巡抚程元章聘请黄之隽和翰林院编修邵泰任江南通志纂修。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冬,江南通志成稿,黄之隽便告别志局回家。此志后经别人作了些改动,至乾隆元年(1736年)书成,由两江总督赵宏恩等告知朝廷。[2]新修的江南通志共204卷。[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