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钧故居及庄祠

洪钧故居及庄祠,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临顿路悬桥巷27号、29号。建于清代,保存较完好,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洪钧故居及庄祠
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苏州市姑苏区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第四批
登录1998年

历史

洪钧(1839年 - 1893年),字陶土,苏州人,同治七年(1868年)戊辰科状元,历任翰林院编修、督学、詹事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兵部左侍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等,曾出使欧洲,担任清廷驻俄国德国奥匈帝国荷兰四国公使,是中国外交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利用出使之便,引注外文文献而编著成《元史译文证补》,是利用外国文献考证中国史的第一人。出使前纳赛金花为妾。[1]

洪钧祖宅在道前街北侧的西支家巷,这处洪钧故居为洪钧及第入仕后所建,光绪八年壬午(1882年)新宅建成,十月,洪钧江西学政任期满,回籍省亲。十一月初十日清晨,洪钧携家眷搬入新家,子洪洛与陆润庠之女在此成婚。光绪十二年丙戌(1886年)十月廿六日,四十七岁的洪钧在回乡丁忧期间,纳妾赛金花[2][3]

“桂荫义庄”(洪氏祠堂)系洪钧出仕京城时,妻子何夫人“善承公志,斥家财为义庄,规划井井”,赡济宗亲,命儿子洪洛“建庄赡祖,义声著于乡里”。

1956年,第三代洪桐将祖传的“状元府”上交国家。第四代洪传心在1968年被赶出自留小院,现仍居住于内。[4]

建筑

洪钧故居及庄祠建筑群坐北朝南,占地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分三路七进。后门原临河,架有廊桥通蕞葭巷,河道已于1958年填没。

西路(27号)故居前后七进,前有照壁,沿轴线依次为门厅、轿厅、花厅、大厅、堂楼、上房、下房,第四进大厅“桂荫堂”已拆除,现存门厅、轿厅、花厅、堂楼等。花厅前院内曾有亭子、旱船、假山、桂花树,已不存。第五进堂楼曾为赛金花居住地。堂楼与上房连以厢楼和旱桥。[5][6][7][8]

东路(29号)名为“桂荫义庄”,为洪氏祠堂,呈四合院布局,西、北两面被住宅包围。有门厅、享堂等,东西两侧有廊庑各6间。享堂面阔三间11米,进深8.6米,扁作梁,前船篷轩,外檐施斗拱,梁枋作浅浮雕。曾由区环卫站使用。

祠堂以北为中路,包括前部楼屋3间,连东西两厢,以及后部上房一进。东路有花厅及两进上房。

三路之间设有避弄,在西路与祠堂之间,至享堂北东折,复北转,贯通中路及东路。

现东路为洪氏纪念堂、西路为民居。现为《状元文化展示馆》。

保护

1998年11月2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入选第四批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9]

2020年11月30日,姑苏区人民政府发布《姑苏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古城保护示范工程(平江片区)重点功能区保护修缮工程一期(悬桥巷29、33号洪钧故居及周边老宅)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10][11]

参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