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超

王孟超(16世紀—1642年),飛侯南直隸常州府武進縣[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王孟超是天啟元年(1621年)的武舉人,次年(1622年)聯捷武進士[2],獲授廣東東山守備,當時澳門葡萄牙人為亂,他上陳困夷政策,上級同意,命他移鎮澳門,命令人民不得拿米和酒出境和葡萄牙人互市,違者論死,不久對方乞降。

天啟七年(1627年)朝廷擢陞王孟超為潿洲游擊,海寇劉香老作亂,他防衛並斬獲千多人,餘眾逃遁;潿洲有五個採珠池,他拒絕巡按高欽舜求珠,遭對方誣陷而被免官。崇禎十五年(1642年),他在對策選將材獲得第一名,授職洞庭都司僉書守衛岳州,討平頻繁出沒的湖寇,不久平江山流賊甘明揚等數千人入侵岳州,剿賊的將領畏懼不敢前進,偏沅巡撫陳睿謨命他出擊,他奮身出戰,斬殺賊首數十級,很快敵軍包圍擒拿,依然罵不絕口因此被殺,頭顱懸掛在樹上,依舊怒目而視,朝廷得知後追贈游擊將軍,恩蔭一子為小旗[1][3]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緖《武進陽湖縣合志》·卷十八·選舉志
  • 光緖《武進陽湖縣合志》·卷二十三·人物傳
  • 康熙《常州府志》·卷二十四·人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