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丸案

紅丸案是直接關係到中國明朝光宗皇帝朱常洛死亡的一宗宮廷疑案,被稱為明末三案之一。

紅丸

所谓「红丸」,就是“春药”,又称“三元丹”,官史称之為「无方无制之药」[1];民间称为取處女初潮之經血,謂之“先天紅鉛”,加上夜半的第一滴露水及烏梅等藥物,煮過七次,變成藥浆,再加上秋石(人尿)、人乳、辰砂(湖廣辰州出產的硃砂)、松脂等藥物炮制而成。[2]

始末

1620年(明萬曆四十八年)農曆七月,萬曆帝朱翊鈞崩,遗诏宣布立皇贵妃郑氏为继室皇后。十日後,八月初一,皇太子朱常洛登帝位为明光宗,擬定改元泰昌,並諡先皇為「神宗」,鄭贵妃被封为皇后,鄭氏獻给新帝八個美少女以邀其歡心。[3][4][5]

明光宗在八月初十日即开始生病;乾清宫宫内提督两司房、提督兵杖局掌印、御马监太监、[6]聖濟殿提督太監[7]崔文昇進以大黄芒硝為主的通利藥解腸胃風熱[8],服後一夜連瀉三四十次,兩日後辛酉光宗未上朝,閣臣方從哲等赴宮門候安,光宗說明數夜不得睡,白天亦吃得很少,頭昏目眩,下不了床。乙丑日,鄭養性請收還皇貴妃封后「成命」,允之。八月二十九日甲戊,光宗仍諭冊立皇貴妃,當日皇帝服用了鴻臚寺李可灼進獻的紅丸前後二丸,病情稍緩,精神好轉,直讚李可灼為「忠臣」;但旋於九月一日(一说八月三十日)五更卯時殯天,在位僅29天。新帝未及改元即於年內崩殂,乃由年幼的皇長子朱由校登基,翌年改元天啟,並諡先帝為「光宗」。

影響

光宗猝逝,吏部尚书张问达户部尚书汪应蛟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御史鄒元標,以及眾多言官紛紛彈劾崔文昇、李可灼二人用藥、進藥錯誤之罪;其中御史王安舜認為:「先帝之脉雄壮浮大,此三焦火动,面唇紫赤,满面升火,食粥烦躁。此满腹火结,宜清不宜助明矣。红铅乃妇人经水,阴中之阳,纯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虚火燥热之疹,几何不速亡逝乎!」另,御史郑宗周、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等指此一事件與五年前的「梃擊案」出於同一「奸謀」,即有人必置光宗其人於死地;刑部主事王之采更直指光宗之死與鄭氏、光宗寵妃李氏等陰謀奪權有關。[9]

當時主持內閣大學士方從哲希望藉由對李可灼罰銀50兩、罰俸一年等動作,將光宗死前的一連串事件定調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以閉塞外廷沸騰的「陰謀論」;但他自己也因此成為被彈劾的對象。[1]後來天啟帝下旨問崔文昇、李可灼二人罪,結果1622年(天啟二年),明廷將崔文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邊疆。閹黨東林黨崛起。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