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淵

范淵(1453年—1512年),字靜之,號君山湖廣郴州桂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范淵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湖廣郴州桂陽縣民籍
字號字靜之,號君山
出生景泰四年(1453年)
逝世正德七年(1512年)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任刑部主事,陞郎中。因忤劉瑾,四川威州(今理县)知州,作《民訓》十五條[3]。歷雲南僉事[4],陞副使[5]

家族

曾祖范思德;祖父范愈信;父范志宣,母朱氏[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