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廷臣
蔡廷臣(1538年—?),字藎卿,號念所,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蔡廷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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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右布政使 | ||
籍貫 | 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 |
出生 | 戊戌十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戴氏,累封恭人 | |
親屬 | (子)衍祚、申祚、洪祚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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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嘉兴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选湖广道御史,四年巡按贵州,土司安国亨逼杀其叔安信,当时朝议兴师征之,廷臣单骑入其营,晓谕祸福,国亨叩首马前,输金赎罪。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差巡按陕西,五年二月復除浙江道,七月差巡按顺天,十一月升河南副使,信阳兵备,七年二月丁忧。十二年十月復除浙江處州兵备副使,十五年三月升本省参政,十七年升按察使,十八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二十年正月考察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