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

主管中華民國市場競爭事務的二級獨立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是中華民國政府競爭法制最高主管機關,職掌為查處《公平交易法》規範的限制競爭以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同樣亦是多層次傳銷事業的主管機關。公平會為行政院之二級獨立機關,但只有公平會可依據《公平交易法》不須依照《訴願法》程序向上級機關(即行政院)提起訴願,對其行政處分或決定不服者必須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平交易委員會
Fair Trade Commission(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徽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二級行政機關獨立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
員額216人(職員197人、技工4人、駕駛5人、工友3人及聘用人員7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3.72億元
(110年度)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李鎂
副主任委員陳志民
主任秘書毛浩吉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5處、5室
任務編組1個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2年1月27日
前身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聯絡信息

會址: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12樓
電話+886 2 2351-7588
網站www.ftc.gov.tw

成立宗旨

競爭法制的宗旨,在於維護市場自由與公平的競爭,與其相對的概念是「管制法」,原則上如果事業所屬產業設有管制法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事業的經營多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管制法所規範(涉及市場競爭的問題仍然適用公平交易法);即使事業所屬產業沒有管制法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的行為仍然不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因為在市場經濟國家,事業的行為仍然要遵守基本的遊戲規則,公平交易法因而有「經濟基本法」之名。

公平交易委員會職責在於守護市場機制,並非操控市場,然而媒體及民意代表多誤會公平會為物價管制機關(實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歷史

  • 1991年2月4日,總統令公布《公平交易法》。
  • 1992年1月13日總統令公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1月27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成立,2月4日《公平交易法》施行。
  • 2011年11月14日,總統令公布《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 2012年2月6日,《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更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共7名改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採交錯任期制。為合議制機關,委員會議議案須委員過半數通過後決議。

歷任主任委員

屆次姓名政黨就任時間卸任時間備註[1]
1王志剛  中國國民黨1992年1月27日1995年1月26日
21995年1月27日1996年6月9日連任
代理趙揚清 無黨籍1996年6月10日1998年1月26日代理
31998年1月27日2001年1月26日連任
4黃宗樂  民主進步黨2001年1月27日2004年1月26日
52004年1月27日2007年1月26日連任
代理余朝權 無黨籍2007年1月27日2007年1月31日副主任委員代理
6湯金全  民主進步黨2007年2月1日2009年7月31日任內請辭
代理吳秀明 無黨籍2009年8月1日2010年1月31日副主任委員代理
72010年2月1日2013年1月31日真除
82013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連任
9黃美瑛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10李鎂2021年2月1日現任

現任委員

李鎂(主任委員)
當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陳志民(副主任委員)
當前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郭淑貞
第一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連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洪財隆
第一任期:2017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連任任期:2021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辛志中
當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顏雅倫
當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李師榮
當前任期:2023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2]

組織架構

公平交易委員會採委員合議制,設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各一人,委員五人,以獨立機關建制。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得連任,採交錯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黨輪替或內閣改組而解職。委員需獨立行使職權,維持中立,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全體二分之一;且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委員需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專長,為一專業合議制機關。

委員任內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之行為[3]時,得由行政院院長將其免職[4]

業務單位

  • 綜合規劃處[5]
  • 服務業競爭處[6]
  • 製造業競爭處[7]
  • 公平競爭處[8]
  • 法律事務處[9]
  • 資訊及經濟分析室[10]

內部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11]

任務編組

参考文献

引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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