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丹麥關係

双边关系

丹越关系越南语: Quan hệ Đan Mạch – Việt Nam)是指丹麦越南之間的雙邊關係。

丹麦-越南關係
雙方在世界的位置

丹麥

越南
代表機構
丹麦駐越南
大使館
越南駐丹麦
大使館

历史

冷战初期,丹麦承认越南共和国并与之建交,但两国并未在对方首都互设大使馆,丹麦通过驻泰国大使馆以及位于南越首都西貢(今胡志明市)的名譽領事館以维持双边关系,[1][2]而越南共和国则通过驻联邦德国的大使馆兼辖对丹外交业务。两国的外交关系一直维持到1975年南越覆亡[3][4]

1971年11月25日,丹麦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建交。1994年4月1日,丹麦在河内市开设驻越大使馆[5]。2000年8月12日,越南亦在哥本哈根开设大使馆[6]。2009年,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访问越南,成为首位访问越南的丹麦国家元首[7]。2013年9月,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对丹麦进行国事访问并与丹麦首相赫勒·托宁-施密特举行会谈,双方宣佈建立越丹「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越南语Đối tác chiến lược, đối tác toàn diện (Việt Nam)[8]

截止至2020年,丹麦有越南裔公民15,953人[9]。他们大部分为1975年越南共和国覆亡后移民丹麦的越南人[10]

旅遊

丹麦護照的丹麦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越南
持越南護照的越南公民需要提前申请签证才能入境丹麦。

簽證

越南政府单方面给予持有欧盟護照的丹麦公民免签证入境待遇,可以停留15天,但是兩次免簽證訪問間隔時間需要至少30天,且必須攜帶已列印的續程機票[11][12][13]。也可以申請電子簽證入境越南,申请费用為25美元,停留不超過30天。若前往富国岛,可在岛上免签证停留30天。[14][15][16]而越南公民则必须提前申请签证方可入境丹麦。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越南政府曾经于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暂停给予丹麦单方面的免签证政策。[17][18]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