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梵語Abhidharma Mahāvibhāṣā Śāstra),又稱《阿毘達磨發智大毘婆沙論》、《大毗婆沙論》、《鞞婆沙論》,佛教論書。佛教學者認為它約在西元150年前後,在迦濕彌羅國(現今喀什米爾)編著而成。迦濕彌羅的論師,尊奉《大毘婆沙論》,被稱為毘婆沙宗,在他們的努力下,《大毘婆沙論》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最高論書。

名稱

毘婆沙梵語vibhāṣā),是一種佛教註釋書名稱,主要用於對阿毘達摩論書的註解[1]。《大毘婆沙論》主要是《發智論》的註解書,故稱毘婆沙[2]

歷史

《大毘婆沙論》的正確集成時間不詳,漢傳佛教最早的傳說,是由尸陀槃尼尊者、達悉尊者和鞞羅尼尊者三人造《毘婆沙論》[3]。印順導師認為,其中的鞞羅尼,又作韋羅或比羅(Vīla),可能是馬鳴弟子,與馬鳴年代相近[4]真諦傳說,《大毘婆沙論》是由迦多衍尼子解釋,眾人共同集結,再由馬鳴負責主要撰文[5]

《大毘婆沙論》,是由公元2世紀時[6]犍陀羅國迦腻色迦王資助[7]說一切有部五百阿罗汉广释《发智身论》的最高論書。還有說是佛陀馱娑論師製《大毗婆沙論》[8]

藏傳佛教認為,這本論書是由喀什米爾(唐譯迦濕彌羅)地區的阿毘達摩論師所集體編著。

《大毘婆沙論》的編成時間,現今有許多不同看法,木村泰賢與印順認為,《大毘婆沙論》應在迦膩色迦王之後,龍樹之前編成,約在西元150年前後。而且其編寫曾有多個不同版本。

譯本

漢傳中,有三個版本的毘婆沙論:

  • 《鞞婆沙論》,14卷,西元383年(前秦建元十九年),僧伽跋澄口誦,曇摩難提筆受,佛圖羅剎宣譯、敏智筆受而成[9]
  • 《阿毘曇毘婆沙論》,共100卷,現存60卷,公元427年北涼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
  •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200卷,公元656年玄奘譯。

玄奘於公元656年[10]译,二百卷。1940年代,法尊法师将其译成藏文。異譯本有公元427年北涼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共100卷存60卷)[11],玄奘所譯版本比二百年前的版本有所增改[12]

考證

日本學者西義雄、桝田善夫主張,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與北涼浮陀跋摩譯《阿毘曇毘婆沙論》,兩書來自不同傳承。玄奘譯本屬於迦濕彌羅正統傳承,而北涼譯本則來自於非迦濕彌羅正統派的傳承[13]

周柔含在比較三個譯本之後,認為14卷本《鞞婆沙論》是《大毘婆沙論》的註釋書,註解其論母的四十二章十門,其根據的是一更古老版本的失傳《大毘婆沙論》[12]

註疏

世親著《俱舍論》對大毗婆沙論進行了總結,並以經量部的觀點進行了討論。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