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

大韓民國的憲法法院

宪法法院韩语:헌법재판소憲法裁判所)又稱憲法裁判所,是韩国憲法法院,成立於1988年,與大法院(最高法院)不同。依《大韓民國憲法》規定,行使违宪审查宪法解釋及憲法訴願等職權,並擁有審理總統弹劾、政黨違憲解散、機關權限爭議等案件之審判權。[1]

憲法法院/憲法裁判所
헌법재판소
憲法裁判所徽章
憲法法院正門
設立1988年
司法管轄權 大韓民國
所在地 大韓民國首爾特別市鐘路區北村路朝鲜语북촌로 (서울)15
法官選任方式總統提名
設立法源大韓民國憲法
法官任期6年
法官人數9
網址www.ccourt.go.kr/site/kor/main.do
憲法法院院長
現任劉南碩朝鲜语유남석 (법조인)
首長上任時間2018年9月21日
韩国宪法法院
諺文헌법재판소
汉字憲法裁判所
文观部式Heonbeop jaepanso
马-赖式Hŏnbŏp chaep'anso

历史

宪法裁判所于1988年依据第六共和国宪法第六章建立。[2]

在1960年到1988年宪法裁判所成立之前,韩国仅有过3次对宪法的审查。而在宪法裁判所成立的头一年中,宪法裁判所就对400个案件行使了审判权。[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宪法裁判所已经处理了13,945个案件,其中有13,058个案件已经解决、887个案件还在审核中。这些巨大变革主要得益于韩国1987年的六月民主运动,最终导致韩国法院和新的法律审查体系在韩国的建立。[4]

2017年3月10日,憲法法院裁定總統彈劾案成立,朴槿惠被即刻解職,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被彈劾下台的總統[5]

定位與職權

憲法法院在韩国宪法中自成一章,與大法院共同作為司法獨立的代表機構(憲法法院負責維護憲法,大法院則職司一般案件審判),並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與代表行政權的總統及代表立法權的國會抗衡。

憲政爭議

針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或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權限爭議,憲法法院得對其進行調解並加以審判。

違憲審查

憲法法院有權對國會通過之憲法、法律、以及與法律具有相同位階效力的總統緊急命令或條約加以審查,並作出合憲或違憲之裁判。

憲法訴願

人民若遭受公權力侵害,得向憲法法院聲請訴願裁判,憲法法院有權審理並加以裁判。

政黨違憲解散

對於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政黨,憲法法院得予以宣告解散。统合进步党韓國民主化以來,首個遭宣告違憲解散的政黨[6]

審理總統彈劾案

總統如遭國會彈劾,將交由憲法法院審理,確認總統是否有重大違法;如憲法法院認為總統已不適任,得判決解任之。
韓國史上曾有二位總統遭到國會彈劾並由憲法法院進行審理,其中盧武鉉被憲法法院認定其違法程度不足以令其解除職務,判決駁回;另一位總統朴槿惠則是被憲法法院認定嚴重違法失職,判決即刻解職。

組成

憲法法院由九名法官组成,任期六年,得連任。憲法法院法官由總統任命,其中三人為總統直接任命,三人由國會提名,另外三人則由大法院院長提名[7]。院長則由總統自各法官之中擇一任命,並需經國會同意。

另按韓國憲法第112條第2項規定,憲法法院法官不得加入政黨或參加政治活動,以確保其審判獨立性。

現任憲法法院法官

肖像姓名提名任命就任日期學歷備註
劉南碩朝鲜语유남석 (법조인)總統
文在寅
文在寅2018年9月21日首爾大學憲法法院院長朝鲜语대한민국의 헌법재판소장
李垠厓朝鲜语이은애大法院院長
金命洙
2018年9月21日
李悰錫朝鲜语이종석 (법조인)國會2018年10月18日
李榮眞朝鲜语이영진 (법조인)2018年10月18日成均馆大学
金基潁朝鲜语김기영 (법조인)2018年10月18日首爾大學
文炯培朝鲜语문형배總統
文在寅
2019年4月19日
李美善朝鲜语이미선 (법조인)2019年4月19日釜山大学
金炯枓朝鲜语김형두 (법조인)大法院院長
金命洙
尹锡悦2023年3月31日首爾大學
鄭貞美朝鲜语정정미2023年4月17日

歷任院長

任次姓名任期籍貫學歷
1曹圭光朝鲜语조규광
조규광
1988年9月15日-1994年9月14日忠清南道舒川郡首爾大學
2金容俊朝鲜语김용준 (법조인)
김용준
1994年9月15日-2000年9月14日京畿道京城府
(今首爾特別市
3尹永哲朝鲜语윤영철
윤영철
2000年9月15日-2006年9月14日全羅北道淳昌郡
4李康國朝鲜语이강국 (법조인)
이강국
2007年1月22日-2013年1月21日全羅北道任實郡
5朴漢徹朝鲜语박한철
박한철
2013年4月12日-2017年1月31日慶尚南道釜山市
(今釜山廣域市
6李镇盛朝鲜语이진성
이진성
2017年11月24日-2018年9月19日慶尚南道釜山市
(今釜山廣域市
7劉南碩朝鲜语유남석 (법조인)
유남석
2018年9月21日-全羅南道木浦市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