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 (佛教)
願(梵語:praṇidhāna),音譯钵罗尼陀那,也稱誓願、大願(梵語:saṁnāha;巴利語:sannāha),佛教術語,大乘佛教中菩薩道六度(或稱十波羅密)之一;義爲得菩提智慧後,發下的救濟眾生的殊勝之願。菩薩共同所發之大願稱爲“通願”,即四弘誓願。
概論
菩薩在因地立下四宏願,稱爲“通願”,義爲共同之願。而各佛菩薩又有各自的大願,故稱爲“別願”,義爲分別之願。別願當中,以其最根本的誓願修行而成佛的,稱之為本願。
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梵語:sannāha-sannaddha;意譯爲大誓莊嚴、弘誓莊嚴),簡稱四宏願或四弘願,音譯僧那僧涅,為發菩提心時所發的誓願,常出現在佛教的儀式中[1][2]。
出處
出自漢譯《中阿含師子吼經》[3]、《四分律》[4]、《解脫道論》[5]、《佛阿毘曇經》[6]、《佛所行讚》[7]、《大方便佛報恩經》[8]、《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9]、《小品般若經》[10]、《大品般若經》[11]、《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12]、《法華經》[13]、《大般涅槃經》[14]、《心地觀經》[15]等等。
內容與重要性
《摩訶止觀》[16]、《天台四教儀》[17]、《六祖壇經》[18]、《五燈會元》[19]、《傳授三壇弘戒法儀》[20]、《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所錄相當於今日念誦之內容:
四宏誓願是「三世菩薩所學處」[15]、「諸佛因地所發之願,所有之願皆不能過彼[來源請求]」,因此大小菩薩皆應修學。另,四宏誓願有攝四聖諦之理[25],並可從中開演四無量心,故為大乘菩薩 修學之科目。
五弘誓願
密宗依《佛頂尊勝陀羅尼念誦儀軌》、《受菩提心戒儀》等所舉,共為五句,稱五大願,為真言宗所奉持[26],故又有五弘誓願之說:
- 眾生無邊誓願度(東方阿閦如來)
- 福智無邊誓願集(南方寶生如來)
- 法門無邊誓願學(西方阿彌陀如來)
- 如來無邊誓願事(北方不空成就佛)
- 無上菩提誓願成(中央大日如來)
別願
菩薩在因地修行時除了發下通願,也可以發下別願,即根據不同的情況和環境、不同的發心等,發下不盡相同的大願,依據大願逐漸修行圓滿資糧,所有大願得以完成之時,便是成佛之時。每位佛菩薩有自己的根本的別願,稱之為本願。
煩惱 vs 發願
煩惱,也就是讓自心無法安寧的情緒,佛法認為這是「行動」的重要動能:人都是因為情緒,而有各種行為的反應。
在臨終的時候,我們會因為內在、外在的各種逼迫,而導致產生「情緒」來反應:憤怒、不捨等等,這是影響轉世的第二股力量:本能,讓我們會「再次投生」,但是投生是為什麼呢?下輩子要投生為人、天、鬼?佛法不認為這是受「閻羅王」等等外力的審判,而是受臨終前的情緒所影響。
情緒有很多種,所以我們會轉世去的地方狀況也不一,可以想像:「求生欲」就好像男生當兵的召集令一樣,拿了就得當;但是分發到哪個單位,則是受其他原因(臨終前的情緒)影響的。
佛法認為,用來取代「情緒」的是「發願」,發願就像是「立下目標」。「情緒」是行動的主要觸發者;同樣的,「立下目標」也是行動的觸發者。不同的「情緒」決定轉世的去處不同;同樣的,不同的發願(比如發願自己要去不動佛的世界,或是阿彌陀佛的世界等等)也會決定我們的去處不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