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王集換紙牌遊戲(日文:
漫畫同動畫以「Duel Monsters」為主線嘅故事後,即無印之後初代遊戲王開始,遊戲愈黎愈受人關注,Konami(K社)見財路所以決定向細路賣「Duel Monsters」嘅卡,亞洲地區以「Official Card Game」(簡稱OCG)命名,並制定玩法。銷售方式係將實卡以小包裝嘅形式發行。但有時會以盒裝嘅形式發行,例如一系列嘅角色卡組集。日本Konami定期舉行有關比賽,同開官方卡鋪提供戰場,以圖保持「售後服務」(怕你無地方玩),有時比賽會送出稀有卡片。
OCG同其他漫畫(例如寵物小精靈、GUNDAM大戰等)嘅卡片遊戲比,風格模仿萬智牌同埋MOZ 召喚王。有所謂嚴格嘅規矩,易上手嘅特點。當實卡推出後,製片為減低製作成本,相關嘅動畫卡片都統一用OCG嘅圖片。漫畫原有嘅部分卡片嘅效果經社方修訂後先會轉移到實卡遊戲,以保證現實中複雜嘅遊戲流程同遊戲性。但由於Konami並唔係咁嚴謹重視卡片力量嘅平衡,最終令實體遊戲嚴重缺陷,社方十多年唯一做法係先賣清光新卡,然後再將卡片「改效果」,或者打入「禁卡表」。另一個TCG規則係自遊戲王動畫、漫畫引入北美後出現。原有嘅OCG以YU-GI-OH! Trading Card Game命名發行對應嘅英文版本,呢啲喺英美地區專有而日本未發售嘅卡被稱為「美英特有」。美英特有卡片一般出自於每一彈補充包,會依照日文版版出種類多追加幾種,並加以卡片遊戲地區化。
到2008年3月為止日文原稱為「遊☆戯☆王オフィシャルカードゲーム デュエルモンスターズ」,途中動畫系列遊戲王5D's開播改名為遊☆戯☆王ファイブディーズ オフィシャルカードゲーム。
2011年3月開始動畫系列遊戲王ZEXAL開播,再改名為遊☆戯☆王ゼアル オフィシャルカードゲーム。
由1999年開始發售嘅遊戲王集換紙牌遊戲「Official Card Game」,喺2009年4月銷售總張數突破225億8770萬張,成為當時集換式卡片遊戲冠軍,呢個紀錄喺7月被健力氏世界紀錄所認可[1]。
遊戲王卡片嘅基本設計:
怪獸卡(モンスターカード)係遊戲王最主要嘅構成卡,進行通常召喚或特殊召喚嘅行為放置到場上怪獸卡區(モンスターカードゾーン)後,如果冇戰鬥或受到卡片效果影響係唔會離場嘅卡片。喺解說欄旁邊配有屬性。底下依幾個時代嘅卡片而有差異嘅分法。第一、二期嘅卡片係效果解說欄跟攻擊力守備力欄分開於左右兩側嘅。第三期以後嘅卡片僅有效果解說欄、攻擊力守備力則以「ATK/? DEF/?」嘅型式寫喺效果解說欄右下角。怪獸卡嘅左上角係怪獸嘅名,右上角係怪物嘅屬性,卡名同卡圖中間標示怪物嘅等級或階級。卡片中間係怪獸嘅圖案,卡片下欄嘅標題係怪物種族。普通怪獸嘅卡片下欄係怪物嘅解說,效果怪獸嘅卡片下欄係怪物嘅效果 卡片最右下角係怪獸嘅攻擊力同守備力。
怪獸卡嘅屬性印喺右上角,一共七種。除咗神屬性以外嘅六種屬性通稱「六屬性」,去除光同埋闇屬性嘅四種屬性通稱「四屬性」,光同闇屬性合稱「混沌」。當中有:地(地)、水(水)、炎(炎)、風(風)、光(光)、闇(闇),同埋神(神)。
怪獸卡嘅種族印喺卡片下欄嘅標題,一共廿三種。當中有:惡魔族(悪魔族)、不死族(アンデット族)、海龍族(海竜族)、雷族(雷族)、岩石族(岩石族)、機械族(機械族)、恐龍族(恐竜族)、獸族(獣族)、昆蟲族(昆虫族)、念动力族(サイキック族)、魚族(魚族)、獸戰士族(獣戦士族)、植物族(植物族)、戰士族(戦士族)、鳥獸族(鳥獣族)、天使族(天使族)、龍族(ドラゴン族)、爬蟲類族(爬虫類族)、炎族(炎族)、魔法使族(魔法使い族)、水族(水族)、幻神獸族(幻神獣族)、創造神族(創造神族)、电子界族、幻想魔族。
魔法卡(魔法カード)係統一綠色底色嘅卡片,藉由直接放置到魔法、陷阱卡區(魔法&罠カードゾーン)發動。部份有要求會留置場上嘅裝備魔法、永續魔法、場地魔法外,喺無效果要求下,用後要直接送往墓地。魔法卡可以覆蓋(セット)喺場上,通常覆蓋喺場上嘅魔法卡只要自己回合嘅主要階段(メインフェイズ)就可發動。但亦有例外。
陷阱卡(罠カード)係統一酒紅色底嘅卡片。藉由覆蓋於魔法、陷阱卡區(魔法&罠カードゾーン)之後等待時機發動嘅卡片。同魔法卡,並無所謂嘅攻守系統。除非有規則或者效果要求,唔係用後要直接送墓地。通常陷阱卡要覆蓋到下個回合先可以發動。
遊戲王牌組(デッキ)以40到60張具有遊戲王公式使用認可嘅卡片所組成,為進行遊戲王最不可或缺嘅重點。牌組基本上對於同樣名稱卡片嘅張數設有限制。依不同嘅情況而定,大多數嘅同名卡都係規則基本嘅3張為上限,這個上限必須連同備牌(サイドデッキ)嘅卡片也一起合計。但係系公式大賽上另外設有禁止、限制卡表(禁止、限制カードリスト),分別有禁卡(不可放於牌組與備牌中)、限制卡(牌組與備牌中合計僅能1張)和準限制卡(牌組與備牌中合計僅能2張)嘅限制。此外,由於遊戲王公式認可嘅卡片有不同嘅語系版本,系使用不同嘅語系版本時除了譯名對照後仍要符合制限卡表外,還要注意不同嘅語系版本,卡片嘅背面係不同嘅。所以要用半面不透明嘅相同卡套把組成牌組、備牌、融合牌組(融合デッキ)嘅卡片包起來。
遊戲王嘅遊戲場地(フィールド)由28個格子購成7×4嘅方陣,兩方玩家 (プレイヤー) 面對面坐系場地嘅前、後側,其中前、後7×2方陣分屬兩方玩家其中一方。各玩家7×2方陣嘅右下角係放置牌組嘅地方,左下角係放置融合牌組嘅地方。牌組前面係 墓地(墓地),融合牌組前面則係放置場地魔法卡專用嘅場地魔法卡區(フィールドゾーン)。中間5×2方陣嘅前面5格係怪獸卡所使用嘅 怪獸卡區,後面5格係魔法卡或陷阱卡所使用嘅 魔法、陷阱卡區。備牌、手牌(手札)與被移除嘅卡不放置系場地中。一般說來,備牌與被移除嘅卡分別置於場地外牌組與墓地嘅右邊。而遊戲進行中所指嘅場地其實只含怪獸卡區、魔法、陷阱卡區與場地魔法卡區這三個地方。雖然場地有專有嘅場紙,但係基本上熟悉規則後可以不使用場紙也沒關係,只要場地規則上嘅意義有到就好。
備牌(サイドデッキ),顧名思義,就係備用嘅牌。與牌組不同,備牌係15張以下具有遊戲王公式使用認可嘅卡片所組成,可以沒有備牌。另外,同名卡嘅卡片張數限制係附屬系牌組嘅同名卡卡片張數限制中。同樣嘅,備牌也必須遵守禁止、限制卡表嘅限制。
備牌嘅使用係於三戰兩勝或其他類似嘅多場次式晉級戰嘅場次之間交換用嘅。也就係說,第一場不可使用備牌。當場次之間將備牌中嘅卡片與牌組交換時,從備牌放入牌組多少張卡,就必須從牌組取出同樣張數嘅卡放入備牌。備牌係屬於正式比賽用,一般遊玩性質嘅情況下幾乎不會使用到。
額外牌組(エクストラデッキ),舊稱為融合牌組(融合デッキ),由融合怪獸(融合モンスター)、同步怪獸(シンクロモンスター)和超量怪獸(エクシーズモンスター)所構成,若係沒有融合怪獸、同步怪獸和超量怪獸嘅話這個地方可以淨空。額外牌組限定總張數為15張以下,仍必須遵守同名卡嘅卡片張數限制及制限卡表嘅限制。使用方式係系適當嘅時機將相對應嘅超量怪獸、融合怪獸或同步怪獸取出使用。
當卡片效果有需要嘅時候才會使用骰子(サイコロ),有些玩家會因為計算方便嘅理由系卡片上放置骰子作為計算回合(ターン)數或(カウンター)數之用。
當卡片效果有需要嘅時候才會使用銅板(コイン),有些玩家會因為使用方便嘅理由將銅板當指示物(トークン/カウンター)使用。
衍生生物(Token)(トークン)係一種象徵性放置嘅擬怪獸,僅能用卡片嘅效果進行特殊召喚。代幣系場上時視為通常怪獸,不過表示形式只有表側攻擊表示與表側守備表示兩種。只要衍生生物一離場就與遊戲脫離關係。KONAMI也有發行專用嘅Token,不過並非強制使用。所以就算沒有專用嘅Token也沒關係。由於KONAMI發行嘅Token屬限量特別卡片,因此深受收藏家喜愛。但係也因此經常成為被嚴重價格哄抬所迫害嘅商品。
計數物(Counter)(カウンター)僅能因卡片嘅效果放置系相對應嘅卡片上使用,依卡片效果不同有不同嘅使用方式。另外不同嘅卡片所使用嘅Counter也不一定相同。使用方式與放置原因完全由卡片嘅效果決定。而且,雖然同一種Counter嘅取得與使用方式大致相同,但係不能因此就斷定所有嘅Counter取得方式係一樣嘅。這一點係許多初接觸有關Counter卡片嘅玩家常犯嘅錯。
方便遊戲中進行生命值(ライフポイント)計算用。
每一張卡片嘅繪製方法會直接影響卡片嘅價值,卡片嘅等級可分為以下(此分類包含日文版及美英版):
生命值(ライフポイント)代表存活系遊戲中嘅點數。此點數先歸零嘅一方係輸家。正式比賽為8000點。
勝利條件分四種。第一種係對手生命值先歸零。第二種係對手嘅牌組已空造成其系要抽牌(ドロー)嘅時候沒有辦法抽出卡片。第三種係使用了具有特殊規則效果嘅卡片取得勝利。第四種為對方玩家認輸,認輸方式為將手牌蓋系牌組上。
使用怪獸(モンスターカード)需要經由通常召喚、反轉召喚或特殊召喚三種方式進入場上。
通常召喚(通常召喚)嘅方式,係從手牌將想要通常召喚嘅怪獸,以“表側攻擊表示”或“裏側守備表示”兩種表示型式其中一種放置到場上。以表側攻擊表示放置到場上稱為召喚(召喚),裏側守備表示放置到場上稱為覆蓋(セット)。但係依照等級嘅不同與卡片效果嘅要求,有時也要進行升級召喚(アドヴァンス召喚) [4],就係將自己場上嘅怪獸送往墓地。大致上來說,等級5、6係解放一隻怪獸,7等以上係解放兩隻怪獸。也有因為卡片效果要解放三隻怪獸。若係沒有卡片效果影響,一回合只能進行一次通常召喚。若係有寫明此卡不可通常召喚(このカードは通常召喚できない。)嘅卡片就不可以使用通常召喚。由於升級召喚[4]仍然係通常召喚,也分召喚跟覆蓋。所以進行了升級召喚之後,同一回合就不可以進行通常召喚了。
系我方嘅主要階段不以卡片效果將自己場上裏側守備表示嘅怪獸轉為表側攻擊表示稱為反轉召喚(反転召喚)。反轉召喚沒有次數限制。
特殊召喚分為規則特召和效果特召。規則特召係系自己嘅主要階段(メインフェイス)支付手牌中手牌想要特殊召喚嘅怪獸其怪獸效果嘅代價、或係滿足手牌想要特殊召喚嘅怪獸其怪獸效果嘅特殊召喚條件,以進行特殊召喚。規則特召只有表側攻擊表示與表側守備表示兩種表示型式。另外規則上嘅特殊召喚不視為卡片效果嘅發動。但係可以對此類特殊召喚進行無效特殊召喚嘅行為。而效果特召則係運用各類卡片嘅效果進行特殊召喚。此類特殊召喚需要發動卡片,另外進行此類特殊召喚時由於系卡片效果處理中,因此不能單純對此類特殊召喚進行無效特殊召喚嘅行為,而只能無效該卡片嘅發動。
攻擊與戰鬥係系遊戲中嘅戰鬥階段(バトルフェイズ)才有嘅行為。只有系玩家回合嘅戰鬥階段中,玩家嘅怪獸才能夠發動攻擊,並且一隻怪獸只能發動一次攻擊。發動攻擊嘅方式係由想發動攻擊嘅玩家選擇該玩家自己場上一隻表側攻擊表示嘅怪獸,並選擇對手玩家場上一隻怪獸為攻擊對象發出攻擊宣言。系攻擊宣言後到傷害步驟間有一段時間可以發動卡片,系這段時間若係發生攻擊對象消失或係對手玩家多出新嘅怪獸(造成攻擊回捲嘅情況),想發動攻擊嘅玩家可以重新選擇攻擊對象或係取消攻擊。但係,取消攻擊嘅怪獸仍然視為已攻擊過嘅怪獸。若係沒有卡片發動,那就算攻擊成立,並進入傷害步驟。比較特殊嘅係攻擊裏側守備表示嘅怪獸時,系進入傷害步驟後裏側守備表示嘅怪獸會系傷害判定前翻開成表側守備表示嘅怪獸。若係反轉效果怪獸則系此時發動效果,只係反轉效果怪獸嘅效果處理並不係系此時處理嘅,而係延到戰鬥結束後處理。
傷害步驟(ダメージステップ)分三個動作進行。第一個動作係傷害步驟開始,系這個時候就有了傷害步驟卡片發動限制嘅存系了。基本上來說除了增減攻守值嘅卡跟反制陷阱外,只有發動條件上明確准許系此時發動嘅卡片或官方問答中提及准許系此時發動嘅卡片才可以發動。但這裡指嘅係非必發嘅卡片與卡片效果,必發嘅卡片效果係准許系這時發動嘅。另外基本規則有要求,傷害步驟發動卡片嘅時間要系傷害判定前。不過由於有卡片效果為主嘅規則系,也有傷害判定後發動嘅卡片存系。
第二個動作係傷害判定,傷害判定依防守方表示型式嘅不同而以同嘅判定方式。系這裡確定被戰鬥破壞嘅怪獸要送墓地,並且依傷害判定嘅結果給予玩家損傷。
第三個動作係傷害步驟結束並處理傷害步驟時發動嘅卡片效果。
卡片嘅發動依不同嘅卡片而有不同嘅模式。基本上怪獸卡係以宣言嘅模式發動效果,魔法、陷阱卡則係以表側表示放置系場上嘅瞬間為卡片嘅發動。除此之外,也有滿足條件就會自動發動嘅卡片。有些永續魔法或永續陷阱嘅效果雖然會置入連鎖(チェーン)中,但係這些魔法、陷阱卡仍然係以表側表示放置系場上嘅瞬間為這些魔法、陷阱卡嘅發動時間點。其他時間點使用這些魔法、陷阱卡嘅效果都只係啟動效果而已。以怪獸來說,還有永續效果怪獸嘅永續效果不需要發動嘅特殊情況。
怪獸效果有五種分類,各有不同效果:
發動怪獸卡效果需要符合卡片效果所要求嘅發動條件(発動条件)才可發動卡片效果。同時,一些卡片發動效果時需要支付代價(コスト),代價通常寫系卡片效果最前面。發動卡片時一律係支付代價後卡片才發動,所以就算發動無效代價也不能回收。卡片發動成功後,有些卡片會禁止玩家使用某些卡片或限制某些卡片嘅動作,這就係誓約效果(誓約効果),基本上誓約效果係介於效果跟發動條件之間嘅東西。發動成功後不管效果係否被無效都要遵守誓約、但係發動無效嘅話可以不用遵守誓約。此外,若係某個誓約效果禁止玩家使用嘅卡片或限制某些卡片嘅動作已被玩家使用或進行過時,擁有此誓約效果嘅卡片不可以發動。
喺同一時間點處理複數卡片嘅時候,會以連鎖(チェーン)嘅方式來解決。不過連鎖並不係毫無限制嘅系同一時間點發動複數卡片。連鎖必須遵守優先權與咒文速度嘅限制,而且連鎖嘅方式係當一張卡片發動後,優先權轉移到對方,對方可立即再發動一張卡片,或係有優先權嘅一方放棄連鎖。此後優先權會轉移回到一開始發動卡片嘅人,並可由一開始發動卡片嘅人連鎖發動一張卡片。依此原則可不斷連鎖直到雙方都不再連鎖為止。最先發動嘅卡稱連鎖1,之後依序以連鎖2、連鎖3……稱呼。另外,連鎖嘅效果處理係由最後發動嘅卡片最先處理效果,再來係由倒數第二發動嘅卡片處理效果……如此這般直到最後處理效果嘅卡、也就係最先發動嘅卡(連鎖1)處理效果。
連鎖線嘅設定係由優先權(優先権)所控制,這係最優先發動卡片嘅權利。系回合或係階段一開始時,優先權係屬於回合玩家嘅,當回合玩家發動卡片時,會轉移至對手玩家。也就係說,回合玩家發動卡片時,由於優先權轉移,擁有對應回合玩家卡片嘅發動進行連鎖嘅會係對手玩家。另外,當回合玩家結束回合或階段嘅時候,優先權會轉移至對手玩家。也就係對手玩家可以要求系回合玩家嘅回合或階段結束前發動卡片。這時要係對手玩家使用優先權發動卡片嘅話,基於優先權轉移,回合玩家係可以使用連鎖嘅優先權進行連鎖嘅。
咒文速度(スペルスピード)則係控制連鎖長度嘅系統。一張卡片嘅速度值若係小於發動中嘅卡片,係不可以連鎖發動中嘅卡片發動。除了同時好幾張誘發效果卡片發動嘅情況外,基本上連鎖2以上都見不到速度1嘅卡片。各類卡片嘅發動速度如下:
由雙方玩家握手以示禮貌後,猜拳決定先後。決定先後手再從牌組抽出5張卡做為遊戲(或稱決鬥(デュエル))開始時嘅手牌。系三戰兩勝或其他類似嘅多場次式晉級戰(稱為競賽)嘅第二場次以後則由前一場嘅輸嘅人決定先後。若係前一場平手則再猜拳決定先後。
遊戲以回合制進行。以一個玩家嘅回合當作一個回合計算,也就係說雙方輪流過一輪時已經經過兩個回合。系一個回合中又設有好幾個階段。階段中有必須要做嘅事跟可以做嘅事。
首先係抽牌階段(ドローフェイズ),系此階段嘅回合玩家必須從自己嘅牌組抽一張牌。雙方玩家可系此階段進行咒文速度2以上卡片與效果嘅發動(咒文速度1嘅非必發卡片效果不可發動)。除此之外,卡片效果要求系此時處理效果嘅卡片也系此時處理效果。
抽牌階段後會進入準備階段(スタンバイフェイズ),卡片效果要求系此時處理效果嘅卡片系此時處理效果。雙方玩家可系此階段進行咒文速度2以上卡片與效果嘅發動(咒文速度1嘅非必發卡片效果不可發動)。
玩家隨後會進入主要階段1(メインフェイズ1),可進行怪獸嘅通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魔法卡與陷阱卡嘅發動與覆蓋。
主要階段後係戰鬥階段(バトルフェイズ),但這並非強制性進入嘅階段,甚至,遊戲開始後第一回合嘅先攻者還禁止系第一回合進入戰鬥階段。戰鬥階段係唯一以步驟(ステップ)來分嘅階段。雙方玩家可系此階段進行咒文速度2以上卡片與效果嘅發動(咒文速度1嘅非必發卡片效果不可發動)。但係系其中嘅傷害步驟(ダメージステップ)除了限制系咒文速度2以上卡片才可發動外還另外設限。戰鬥階段主要分四個步驟。
戰鬥階段之後進入主要階段2(メインフェイズ2)。基本上同主要階段1可以進行嘅行動係一樣嘅。喺一般情況下,通常召喚兩個主要階段合計只能進行一次。若無進入戰鬥階段就無呢個階段。
回合結束前會進入結束階段(エンドフェイズ)),玩家需調整手牌張數(一般情況,回合玩家嘅結束階段,回合玩家手牌數必須少過7張,多餘手牌要捨棄剩6張。)同處理要求此時處理效果嘅卡片效果。此時,雙方玩家只可以進行咒文速度2以上卡片同效果嘅發動。
系手牌,牌組,墳場中並不視為0。
遊戲王商品嘅盜版市場定位針對又無咩錢又無咩道德,而且心智未成嘅小學雞。侵權抄襲嘅手段有危害社會智慧產權。
遊戲王卡市場發展至今十多年,由當初嘅亞洲市場伸展至歐美。亞洲地區為「OFFICIAL CARD GAME」嘅市場,「OCG」現時有日文版,亞洲英文版同繁體中文版三種版本。為迎合白人社會,獨立嘅生產線則為「TRADING CARD GAME」。「TCG」當中有英文、法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同德文嘅版本。新種卡一般先系OCG市場出現,OCG嘅「EXTRA PACK」會收錄由TCG先發行嘅卡。OCG同TCG規則唔同,兩者多為唔可通用於對方嘅公認比賽中。另外還有個別版主,紀念版等有特指明唔可用於正式比賽中。
雖然OCG同TCG同屬一間公司嘅同類商品,但係市場政策令當中嘅比賽同限制造成分離。東西文化異議,宗教同價值觀唔同下,TCG卡嘅圖片同用字有部份唔同於OCG卡。宗教上,十字架、天使、惡魔、山羊角、五芒星、六芒星,「死」字禁忌等等。英文版規制特別嚴厲,而葡萄牙文版則沒有對天使同惡魔系名字進行限制。還有係血腥暴力同色情暴露嘅字同圖都有限制,例如裸體同巨乳。
《遊戲王》喺發展過程中,商業方針同卡片比賽等各方面都令人嘩然。
動漫影響發展;社會形象差。初期遊戲王動畫,集集有異嘅黑暗遊戲故事,唔局限系卡片,令觀眾覺得新鮮。不過重製後,動漫已開始唔停咁講故事主角點樣沉迷玩卡。過往系列中,遊戲王卡對戰佔動漫大多數嘅情節。單就香港電視歡迎度低,電視台(特指免費電視)已無購買此動畫。不過,此玩兒亦受人追隨。有人因卡片有價,有缺道德作行。過往出現偷卡情況,曾經台灣有狂迷以美工刀威嚇為搶卡。[5]香港蘋果日報發現有店鋪以現金同高價獎品引人非法聚賭。[6]台灣便利店出現女匪偷遊戲卡。[7]
遊戲王卡對戰疑抄襲萬智牌。二者性質相似,玩法同規則雷同,後來更模仿萬智卡為遊戲王卡設禁卡表,令抄襲感愈來愈明顯,疑為魔法風雲會嘅「二次創作」。唔論系套牌數量限制上、後備套牌上限、同款卡使用上限、遊戲步驟嘅大同少異、同樣以耗盡生命點數或牌組嘅勝負法則等等都係相似。Google尋找「魔法風雲會 遊戲王」嘅第一頁,都系討論相關抄襲嘅內容。
遊戲王卡質素爭議大,商業味濃,被戲稱「遊戲王軍用手票」。有主題、系列後嘅遊戲王卡變得季節性,系列嘅生命週期變短(不出一年半載)。另外,通過禁卡表打壓同限制以前嘅組合,近期嘅卡唔多限,造成要換新卡比賽嘅衰風氣。從而令人麻木追上「時尚潮流」。此比賽風下,過往千計嘅卡片變廢紙,令大賽被新組合造成壟斷單調。收藏家指出,時下同款罕有卡被大量印製、重製復刻唔停,收藏價值低,相比初代舊版,之後都低賤。被人戲稱遊戲卡係「軍票」,佢同真實嘅日本軍用手票唔同只係佢合乎商業法,榨取購買者嘅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