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業政策

香港政府簽發給在該地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的簽證

一般就業政策(英語: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GEP))是香港簽發給在該地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簽證的入境安排和移民類別。這種簽證必須由雇主出面為申請人申請,除非豁免情況需要遞交本地招聘工作證明和證明本地招聘困難,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審批。一般就業政策不限行業,亦無配額上限,申請人可以申請受養人來港。一般就業政策是有資格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簽證中發出最多的簽證,也是非中國籍人士來港進行專業工作的主要途徑。

申請資格

  1. 國籍:不得為  阿富汗  古巴  朝鲜和居住於中国内地  中国居民[1]
  2. 對象: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申請人
  3. 經濟能力:證明留港期間,能自行負擔自己和受養人,不需公共援助
  4. 良好品行:入境和保安規定,沒有任何犯罪或不良記錄
  5. 基本學歷:一般要求備有文件證明的學士學位,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獲考慮
  6. 聘用要求:確實有該職位空缺,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7. 收入要求: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香港專業人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中國籍內地居民或並非以單程證定居澳門的中國籍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如滿足下列條件可循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就業:

  1. 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2.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在 中国大陆  香港  澳門 臺灣以外)居住不少於一年,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否則中國籍內地居民應該申請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根據2023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自2023年10月26日起,越南、寮國及尼泊爾國民被允許申請包括一般就業政策在內的香港工作簽證。

逗留條件

逗留條件

申請人以僱傭工作身份在港逗留,只可從事入境事務處處長所批准的工作。如要轉換工作,必須事先得到入境處處長的批准。如在續簽時轉換至頂尖人才類別,則逗留條件更改為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的限制。

逗留期限

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其後須繼續符合申請資格方可延期逗留。如延長逗留期限獲批准,申請人第一次通常會獲准逗留3年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第二次及之後通常會獲准逗留2年或僱傭合約期限的較短者。如申請人已根據該計劃獲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及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則一般會獲准延期逗留五年。

統計數字

專業人士僱傭工作許可發出數字[2]
簽證/入境許可類別2018年2019年2020年
一般就業政策41,59241,28914,617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13,76814,0536,995
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人士從事行業(人數)
年份學術研究及教育藝術/文化商業及貿易工程及建造金融服務資訊科技法律服務康樂及體育其他總數
2016年4 4694 4363 9211 8704 1481 6824935 6059 37335 997
2017年4 7663 1713 4451 6314 4411 3234365 29215 44739 952
2018年4 9613 4397 5111 1875 0571 3814645 18012 41241 592
2019年4 6705 4175 8341 5674 7191 6554866 53410 40741 289
2020年2 1585562 3251 0852 4486521741 1894 03014 617
2021年1 9281332 0881 4332 5695851819823 92213 821
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人士每月薪酬(人數)
年份20,000元以下20,000至39,999元40,000至79,999元80,000及以上總數
2016年7 01710 7171 01108 15335 997
2017年8 43111 49310 6699 35939 952
2018年10 23813 93510 5856 83441 592
2019年13 81312 5479 3125 61741 289
2020年2 2935 6604 0382 62614 617
2021年1 6975 0384 1122 97413 821
獲批的申請人所屬地區
年份澳洲加拿大法國印度日本菲律賓南韓英國美國其他總數
2016年1 8459352 1122 5022 7701 1372 8335 0123 74113 11035 997
2017年1 8019452 1653 0303 0981 2543 5215 1314 28614 72139 952
2018年1 9041 0832 0832 7364 1331 3952 8295 4114 39515 62341 592
2019年1 7209752 0912 6844 0191 2922 9915 2804 07116 16641 289
2020年6043969881 0741 3454099641 8581 3075 67214 617
2021年4363729501 0341 2914128941 4341 1295 86913 821

參見

其它入境計劃: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