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大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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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体系中城市分类之一。2014年1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不包括镇区和乡村)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0月公布的信息,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特大城市9个,分别为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苏州[2]

历史

2014年3月16日,国务院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3][4],将市辖区常住总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定义为特大城市,100—500万的城市定义为大城市。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3年底,按市辖区(现行行政区划口径)常住总人口计算,中国大陆有特大城市17座,其中2000万以上1座,1000—2000万6座[5],500—1000万10座。

先前,根据中国已废止的《城市规划法》,在中国大陆,市辖区非农业户籍人口或城镇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其中超过200万的为超大城市),50—100万为大城市,20—50万为中等城市,10—20万为小城市,不满10万的为城镇。但由于《城市规划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废止,该标准也失去了法律依据。

列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4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该通知所定义的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过去一些被归为特大城市的城市,因其城区总人口超过1000万人,现被归为超大城市

2022年中国大陆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2]
排名城市所屬省市城区常住人口(万人)级别
1上海市上海市2475超大城市
2北京市北京市1912
3深圳市廣東省1766
4重庆市重慶市1617
5广州市廣東省1369
6成都市四川省1257
7天津市天津市1160
8东莞市廣東省1082
9武汉市湖北省1080
10杭州市浙江省1002
11南京市江蘇省854特大城市
12西安市陕西省770
13郑州市河南省766
14济南市山东省662
15合肥市安徽省650
16沈阳市辽宁省600
17青岛市山东省583
18长沙市湖南省520
19苏州市江苏省500

主要城市分布图

#1 上海
#2 北京
#3 深圳
#4 重庆
#5 广州
#6 成都
#7 天津
#8 东莞
#9 武汉
#10 杭州
#12 西安
#13 郑州
#11 南京
#14 济南
#15 合肥
#16 沈阳
#17 青岛
#18 長沙
2019年中國超大城市(常住人口超1000萬)與特大城市(常住人口在500萬至1000萬間)分佈圖(按人口排名)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书籍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