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工部尚書

明朝中央政府官职
(重定向自南京工部尚書

明朝工部尚書,為明朝六部工部的最高級長官,別稱“司空”,負責掌管全國的百官、山澤、營繕、採捕、陶冶、舟車、織造、屯種等政令,為正二品[1]永樂遷都後,明朝設置南京六部,其實“南京工部尚書”以及其他五尚書等職位,多為虛銜,多為參贊機務或養清望閒職之所,重要性已無關政體本身[2]

沿革

明朝洪武元年,朱元璋设置工部及官屬。洪武六年,增设禮部尚书和禮部侍郎各一人,并在總部、虞部、水部並屯田这四个部门各设郎中員外郎各二人,餘各一人,總部主事八人,餘各四人;隸屬中書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明太祖朱元璋罷黜宰相与中書省[3],并仿照《周官》六卿之制,直屬六部,并各設尚書、侍郎各一名。嘉靖年后,贈設尚書一人,專督大型建造。[4]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