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僧祇律


初期佛教
佛教大綱英语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题

摩訶僧[1],簡稱《僧祇律》,全名意思是「大眾律」,是大眾部的戒律書,由東晉法顯和尚至中天竺求取。東晉義熙十四年,佛陀跋陀羅法顯[2] 一同漢譯,共40卷。為大眾部所傳的戒律,其流傳經由了27位尊者[3]

歷史沿革

最早在曹魏嘉平二年(250),中印度昙柯迦罗于洛阳白马寺译出《僧祇戒本》。咸康年間又有沙门僧建于月支国得《僧祇尼羯磨》及《戒本》。义熙十四年二月法显于道场寺与佛陀跋陀罗共同译出《摩诃僧祇律》。《僧祇律》盛行於南北朝時期,與鳩摩羅什譯出的《十誦律》皆為顯學,江南一帶多尊崇《十誦律》,關中則多尚《僧祇律》。至隋唐時期,《四分律》盛行,取代十誦律和僧祇律,成為律學之主流。

經錄中有時會因為「律分五部」的異說,訛誤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為犢子部的《婆麤富羅律》[4][5]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