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

在海上從事搶劫其他船隻的強盜
(重定向自海盜

海盜或稱[1]海賊海寇洋匪岛寇绿客[2]等,是海上的強盜。指在沿海或海上搶劫其他船隻財產的人,是一門相當古老的犯罪行業。海盜大部分被認定為罪犯,但從事搶劫只是一部份業務,也有部分海盜是同國政府扶植來打壓敵國殖民地與贸易线的准军事海军武裝漁船雇佣兵,是為「私掠」。而主要工作還是從事非法海運與私下處理糾紛。而且據航海文獻紀錄,海盜在分工與分成很細,由於船上資源為配給制度,加上長期共度一船相處以及物品交易的需要,這些環境限制的外在因素,造成他們實際上是(對內部)十分講究紀律與信用的群體,由集體決策形成契約得運作[3][4]。故有時等到官府停止海禁,他們很快又就變成合法商人[5][6]。不過當今現代的海盜已經不是古典型態的經濟,對貨物並沒有興趣,大多以勒索船東為生,是受國際公約規範為共同敵人,合約國只要有意願或遭受威脅可無差別攻擊海盜。[7]

18世紀的海盜凱力可·傑克使用的海盜旗
阿马罗·帕戈, 是一位著名的西班牙海盜

歷史

配備現代裝備的索馬利亞海盜

自從人類開始利用船隻運輸以來,海盜便應運而生。古時海盜多以沿岸居多,地中海,歐洲北海等地有許多歐洲海盜,宋朝後中國大陸南方與東南亞的海盜,日本與韓國海濱則有朝鮮海盜,特別是航海發達的16世紀至今,只要是商業發達的沿海地帶都有海盜。

此犯罪行業獨特的是,海盜者多非單獨的犯罪者,往往是以犯罪團體的形式進行,因此內部紀律與分成合同約束是十分重要的。除此之外當時還有一種是私掠證,也允許海上搶奪行為,但是與海盜尚有很大區別的是,私掠是各國政府頒發給特定海上商人,允許在戰爭等特殊情況下襲擊敵國船隻。合法海盜並有行規嚴格依照規則辦事,即使如此有些水手則在此法律邊緣游走,變成真正的海盜。

明末,鄭芝龍以海盗兼营海商,亦商亦盗,最后由盗而官,亦商亦官。为中国海盗史少见[2]。清朝時,中國沿海地區有很多海盜,包括著名的張保仔蔡騫鄭一郎鄭一嫂鄭劉唐郭婆帶總兵寶烏石二金古養東海霸等,詳細請參閱華南海盜一文。

在世界上有相當多的典籍記載海盜的行蹟。也因此有許多古老的字專稱某一時期的海盜,例如中文中的倭寇,英文中的buccaneer英语buccaneer,尤其指在17世紀與18世紀海盜黃金時代西印度群島掠奪西班牙船隻的海盜。在1691年至1723年期間,成千上万的海盗活动在商业航线上,这个时代的结束以巴沙洛缪·罗伯茨的死为标志。

此外,許多政治人物探險家都出身於海盜。例如明末的鄭芝龍鄭成功英國探險家法蘭西斯·德瑞克和10世纪的丹麦国王哈拉尔德(Harald Gormsson)等。还有一些成名的女海盗安娜·波尼玛丽·里德等。

現代著名的海盜民族是菲律賓摩洛人。在馬來西亞一帶的马六甲海峽是海盜出沒较多的海域,仅次于近年活跃于印度洋海域的索馬利亞海盜。往來此类海盗活跃地区的巨型貨櫃船隻經常遭到持劫。此类海盗與海盜前輩們不同,他們不偷竊貨物而是綁架人質,部分國家例如美國中國新加坡更派遣軍隊對付。現代海盜的性質已經不同於過去,而且部分海盜更有科技化及集團化之特徵。漁民除需要面对海盗问题外,亦有漁民会因贫困问题蜕变成海盗[1]

案例

小飛俠彼得潘故事中的鐵鉤船長英语Captain Hook
過去
現代

流行文化

海盜時常出現在文藝創作中,如金銀島神鬼奇航小飛俠航海王等。這些作品對海盜的描述大多承襲自先前的創作,而非真實世界的海盜。在西方的作品中常描述海盜讓人走甲板、分寶藏、喝酒、戴著海盜帽、穿破衣服、隨身帶著槍或劍、獨眼、帶有特定的口音等等。在這類作品的大量的描寫下,形成了模仿海盜風格的次文化,如海盜風格的變裝派對、飛行義大利麵怪物信仰、金屬樂團Alestorm等等。在《我是海盜》這本繪本中,作者描述只要被海盜抓住,大部份的下場不是死亡就是淪為奴隸[8]

參見

資料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