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協定

自由貿易協定(英語: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是兩個或以上國家、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貿易條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這些協定伙伴國,會組成自由貿易區。來自協定伙伴國的貨物,可以獲得關稅減免優惠。無論在進口還是出口國,自由貿易協定均有助於簡化海關手續。當協議國間存在不公平貿易慣例時,自由貿易協定可以協助貿易商進行補救[1]

一般而言,FTA中的章節會包含(但不限於):前言、總則/定義、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則、海關手續、衛生和植物檢疫辦法(SPS)、技術性貿易壁壘(TBT)、保護措施、電信、金融服務、投資、自然人/商務人員流動、競爭、政府採購、透明度、智慧財產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例外、最終條款。

其餘的章節是雙方實際貿易需求而有所不同,例如电子商业、环境、教育、劳工等。

各國簽署狀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自由貿易區

已簽署協定

  • 2003年11月24日,中國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2]
  • 2005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7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3]
  • 2006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2019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4]
  •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5]。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6]
  • 2008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7]。2018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8]
  • 2009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9]
  • 2009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代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完成。自贸区于2010年1月1日启动[10]。2015年11月22日,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升级《议定书》[11]
  • 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2]
  • 2013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12]
  • 201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的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13]
  • 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4]
  • 2015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5]
  • 2017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格鲁吉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16]
  • 2017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尔代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7]。目前由于马尔代夫国内发生政府更迭而在其国内批准阶段陷入停滞。
  • 2019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毛里求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8]
  • 2020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柬埔寨王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9]。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0]
  • 2020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1]。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在菲律宾正式提交核准书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3年6月2日全面生效[22]
  • 2023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厄瓜多尔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3]。厄瓜多尔於2024年2月15日正式批准該协定[24]
  • 202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尼加拉瓜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5]。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6]
  • 2023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塞尔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7]

談判中協定

 香港

已簽署協定

簽署國家生效日期協定名稱備註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1月1日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
 新西蘭2011年1月1日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
歐洲自由貿易聯盟2012年10月1日 (香港與冰島、列支敦士登及瑞士)
2012年11月1日 (香港與挪威)
中國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自貿協定
 智利2014年10月9日中國香港與智利自貿協定
 澳門2017年10月2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港澳 CEPA)
 格鲁吉亚2019年2月13日中國香港與格魯吉亞自貿協定
 澳大利亞2020年1月17日中國香港與澳洲自貿協定
 东南亚国家联盟2021年2月12日中國香港與東盟自貿協定

談判中協定

對象國家談判展開日期備註
 秘魯2023年1月30日

 中華民國臺灣

已簽署協定

簽署國家生效日期協定名稱備註
 巴拿马2004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巴拿馬與台斷交後雖數度宣稱要廢約,但未依協定內容提出終止要求,因此仍被視為有效[38]
 危地马拉2006年7月1日中華民國(臺灣)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
 薩爾瓦多
 洪都拉斯
  • 2008年3月1日(台薩生效)
  • 2008年7月15日(三方生效)
2023年12月廢止
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已廢止)薩爾瓦多與台斷交後宣稱要廢約,但遭該國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El Salvador判決需延後時程,而薩國亦至今未提出終止要求[38]。2022年11月7日,因薩爾瓦多最高法院宪法法庭西班牙语Sala de lo Constitucional de la Corte Suprema de Justicia de El Salvador裁定暫緩取消的保护措施失效而正式廢除。2023年6月12日,宏都拉斯與台斷交後,宣布自由貿易協定將於12月廢止。
中国大陆2010年9月12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該協議僅為廣泛性的架構協議,但架構內的《貨貿協議》尚未完成簽署、《服貿協議》則至今未獲立法院批准生效
 新加坡2014年4月19日新加坡與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夥伴協定
 新西蘭2014年10月29日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
 巴拉圭2018年2月28日中華民國(臺灣)與巴拉圭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該協定屬於ECA
 斯威士兰2018年12月27日中華民國(臺灣)與史瓦帝尼王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马绍尔群岛2019年10月25日簽署,但尚未生效[39]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伯利兹2022年1月15日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美國2023年7月26日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為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中的首批協定,已於立法院決議通過

談判中協定

對象國家最近一次談判日期備註
 印度2021年8-9月[40]成立四個工作小組貿易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

 韩国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