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佛教)

圖: 巴利聖典六六經》:
 
 入處 
 
   
 
   
 “內部”
感知
器官
<–>“外部”
感知
對象
 
 
  

 
 
 
 Source: MN 148 (Thanissaro, 1998)  |  示意圖詳情


上座部佛教

佛教大綱英语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梵文與巴利語Āyatana),又譯為入處,佛教術語,意為感覺的感官基礎、媒介和對象等。緣生心所法的一切境可分為所依六內處和所緣六外處,合稱十二處梵語dvadasayatanani)。

釋義

大毘婆沙論》記載“處”有十二種含義:

十二處

雜阿含經·三〇四經》等[7]六六法中定義了十二處:

六內處即六根,六外處也叫六塵。六內處包括:。六外處:

《大毘婆沙論》稱:十二處是以自性而立,六內處是所依,六外處是所緣[14]。《雜阿含經·三一九經》定義了一切境就是十二處:

大毘婆沙論》據此經文宣稱:一切法性都攝入在十二處中,而施設的四諦五蘊十八界名色等差別法門,但有文而無義,唯十二處教最上勝妙[15]

註釋與引用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