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振興

臺灣工程學者,前教育部長

閻振興(1912年7月10日—2005年1月7日),字光夏河南汝南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水利學家。曾任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长和國立台灣大學校長,在其任內,發生台大哲學系事件

閻振興
攝於民國51年(1962年)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2年7月10日
 中華民國河南省汝南縣
逝世2005年1月7日(2005歲—01—07)(92歲)
臺灣臺北市
籍贯河南汝南
国籍 中華民國
专业政治人物、水利學家
学历
经历

生平

在美國愛荷華大學取得工學博士學位,曾在黃河流域做過河川水利工作,1947年出任河南大學教授兼工學院院長。1949年隨政府到台灣,在高雄港務局做總工程師,1957年出任臺灣省立成功大學教授兼校長,1962年轉任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宣佈推動九年國教[3]曾任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國立清華大學校長、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府資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內發生輻射屋事件[3]

1977年4月10日,閻振興與第二任妻子嚴淑蓮結婚。[4]

台大校長時期

1970年5月7日,行政院會通過清華大學校長閻振興調任台灣大學校長[5],6月1日11時舉行交接典禮,接任台大校長[6][1]。閻振興於上任後在硬體方面設立了工業研究中心(1975年);制度方面於夜間部增設了歷史系(1971年)、中文系(1972年),成立臺大校訊社、僑生及外籍學生輔導室(1973年),實施電子計算機註冊選課(1976年)以及校園規畫委員會的設置(1978年)。[7]閻振興任內開創與中研院合作的管道。[3]

閻振興於台大哲學系事件時消極處理,台大哲學系事件調查小組召集人柯慶明教授認為:「……當時的台大校長閻振興在處理過程中,知道許多人是被陷害,但卻為滅學運而任由當時代理系主任孫智燊整肅無辜的教師,對大學自主與學術尊嚴也是一大傷害。」[3][8]

1981年8月1日,閻振興卸任,由擔任過工學院院長的虞兆中接任。[9]1994年,被聘為總統府資政

逝世

2005年1月7日,閻振興因呼吸衰竭在台大醫院病逝,享年94歲。[3]24日,閻振興追思會在台大醫院景福會館舉行,總統陳水扁及副總統呂秀蓮到場頒輓額「學淵績懋」及「碩望清徽」;前後任台大校長如陳維昭虞兆中,前財政部長陸潤康也到場致辭。台大交響樂團同學彭靖如、盛維安、王年愷獻奏送別與驪歌表達哀思。[10]

榮譽

參考文獻


教育職務
國立成功大學
前任:
秦大鈞
國立成功大學校長
第三任
1957年8月1日-1965年1月25日
繼任:
羅雲平
國立臺灣大學
前任:
錢思亮
國立臺灣大學校長
第六任
1970年8月1日-1981年6月1日
繼任:
虞兆中
國立清華大學
前任:
陳可忠
國立清華大學校長
第三任
1969年7月-1970年8月
繼任:
徐賢修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行政院
前任:
黃季陸
教育部部長
第八任
1965年1月25日-1969年6月25日
繼任:
鍾皎光
首任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一任
1966年1月28日-1970年7月9日
繼任:
李煥
前任:
黃季陸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首次)
第四任
1966年4月20日-1971年12月5日
繼任:
錢思亮
前任:
錢思亮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再次)
第六任
1981年7月10日-1990年6月1日
繼任:
許翼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