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 |
组长 | 王勇(国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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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李立国(民政部部长) 贾廷安(总政治部副主任) 王仲田(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陈希(中组部副部长) 阎京华(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孙志军(中宣部副部长) ?(民政部副部长) |
办公室主任 | ?(民政部副部长)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中央军委议事协调机构 |
办事机构 |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 |
联络方式 | |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
對外官網 | 中国双拥网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91年 |
对应机构 |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1991年6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发〔1991〕34号)发出,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1]。
199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发〔1991〕34号)规定:“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涉及全国性的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一些重大问题;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承办国务院、中央军委交办的有关事项。”[1]
主要领导 | |
主任 | 钱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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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 | 曹俊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
机构类型 | 退役军人事务部内设机构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55号 |
影像资料 | |
对应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简称退役军人部拥军优抚司),与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双拥办)合署办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内设机构。
199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发〔1991〕34号)规定:“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工作。”[1]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4]、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均规定:“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6]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双拥办”)设在民政部,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抽组人员合署办公,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秘书组和政策研究组[9][10]。
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部拥军优抚司(全国双拥办)承担下列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部拥军优抚司(全国双拥办)设置下列机构:
历任主任、副主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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