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文主义

对自己的民族、国家或性别有过度的优越感而歧视或贬低其他团体的思想。多指民族沙文主义

沙文主义(法語:chauvinisme ; 英語:chauvinism)原指极端的、不合理的、过分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现在沙文主义定义为“认为自己的群体或人民优越于其他群体或人民的非理性信念”[1]。也因此,沙文主义者会将自己的群体或人民视为独特的,而将其他的群体或人民视为平庸的[1]

由來與定義

词源是拿破仑手下的一名(可能為文藝上杜撰的)士兵尼古拉·沙文,他由于获得军功章对拿破仑感恩戴德,对拿破仑以军事力量征服其他民族的政策狂热崇拜[2]。而“沙文主义”这个名词則首先出现在法国的一部戏剧《三色帽徽》中,以讽刺的口吻描写沙文的这种情绪。後来这个词被广泛应用,如大国沙文主义、民族沙文主义等,還曾被女权运动的领袖用於“男性沙文主义”(相当于汉语中的“大男人主义”)。对于沙文主义表示好战情绪的义项,英語中有一個對等的詞叫作Jingoism英语Jingoism[3][4][5]。今日的沙文主义已经扩展到了对任何群体的不当偏爱和过度奉献,并尤其频繁地用于因某群体看不起局外人或者敌对势力时[2][6][3]

美國籍猶太裔學者路德維希·馮·米塞斯認為,「沙文主義」與「民族主義」,兩者在定義上,是存有差異而不應被混淆的。易言之,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在兩者之間,也並非是必然相連。他認為,沙文主義,是一種性格,或是心性,它不會導致行為;民族主義,在一方面為推薦某種行為的學說,而在另一方面則為完成這種行為的政策。[7]

極端民族主義

在19世紀時,歐洲各國興起民族主義,提倡擁有共同文化、語言及歷史的民族建立屬於他們的國家,於是多個民族發動了獨立運動,成功擺脫外族的管治,建立統一及獨立的民族國家。例如比利時脫離荷蘭的統治,在1831年取得獨立普魯士德意志邦國)先後打敗丹麥奧地利帝國法國於1871年建立統一的國家。

但是,到了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歐洲列強為了增進自身民族的利益,不惜付出任何代價,試圖加強自己在歐洲及全世界的影響力,從而令這種擁護自己民族的情緒變質,成為一種危險的愛國主義,譬如納粹主義

現今典型的極端民族主義有包含美国的美国例外主义阿拉伯國家基本教義派馬來西亞馬來人至上觀念、伊朗什葉派本位主義、中國大漢族主義、日韓右翼民族主義、南非波耳人種族隔離制度等,这些思想概念也常被认为与沙文主义有关联[8][9][10]

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1945年将沙文主义描述为:

沙文主义是国家概念中几乎自然的产物,它直接源自“国家使命”的旧观念……[一个]国家的使命可以被解释为将其光辉带给其他没有国家使命的民族。只要这个概念没有发展为沙文主义的意识形态,并停留在民族或者民族自豪感的模糊领域,它就常常演变为对落后人民福祉负有的高度责任感[11]

大国沙文主义

大国沙文主义原指极端的、不合理的、过分的爱国主义(因此也是一种民族主义),如苏联发起的冬季战争阿富汗战争,日本挑起的甲午戰爭侵華戰爭等。有时也特指大国为保护自身利益牺牲小国利益,如前苏联“东方战线”的成立。

如今其含义也囊括其他领域,主要指盲目热爱自己所处的团体,并经常对其他团体怀有恶意与仇恨,威脅訴諸武力等。大国沙文主义者一般都是对自己所在的国家、团体、民族感到骄傲,因此看不起其他的国家、民族和团体。

男性沙文主義

男性沙文主義,是一種認為男性必定優於女性理念。此外,男性沙文主義亦包括認為男性優於女性是因為男性擁有陽具

男性沙文主義常見於父權社會中的家庭,例如伊斯蘭教穆斯林社會,丈夫父親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妻子和孩子應該要絕對服從。

在阿拉伯部落傳統(非伊斯蘭教義)之中,父親還可掌握女兒的生殺大權 - 名譽殺人(以維持名譽為由,殺死被強暴或行了未婚性行為的女兒)。同樣基於同态复仇的部落傳統,如果女兒失貞,其監護人有權強暴對方家族女性親屬。

民族沙文主義

民族沙文主义及沙文主义,民族沙文主义奉行极端的、不合理的、过分的爱国主义。因此民族沙文主义也是民族主义的一种。

另见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