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格

與格拉丁文cāsus datīvus英文dative case),卽名字第三變法,又叫名字第三座[註 1],係名字。通常喺動字之後,動字通常係與予以物品,而名字同物品又有直接關係。廣東話一例,「陳仔畀細輝支筆」,細輝個位,係受物品,就係受格。之不過,廣東話唔係屈折話,字本身毫無變化。如英文,「You give him a book.」此處him就由原格he,轉成與格him。有啲話如梵文,字序唔緊要,變化確定意思。

文法格